選舉正途

曾鈺成

全國人大關於改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落實後,香港選舉的意義和文化將發生重大轉變。回歸以來的歷次選舉,都是建制派和反對派兩大政治陣營的對壘。反對派的政治宣傳,把自己叫做「民主派」,把支持中央和特區政府的黨派叫做「保皇黨」,彷彿誰講愛國、講支持政府,誰就是「民主的敵人」;他們的宣傳,就是叫選民支持「民主派」,反對「保皇黨」。有學者說,香港過去的選舉議題,都是政治議題,其實只是這個意思。

全國人大的決定落實之後,愛國成為參選的必要條件;所有候選人都要由選舉委員會提名,都要通過候選人資格審查,都要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別行政區,不能以對抗中央政府、違反「一國兩制」的主張為政綱。候選人提出的政治訴求,包括爭取民主,都不能抵觸《基本法》、《香港國安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規定。過去反對派慣用的政治口號,不符合愛國標準的,都不能再出現在參選政綱裡。

有些人說,將來的選舉已沒有意義了,很多選民都不會願意投票了;這是完全錯誤的判斷。首先,正如中央官員和行政長官強調,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目的並不是要令議會裡完全沒有反對派。在新的選舉制度下,候選人必須是愛國者,但並非不可以反對任何政府政策。反對派或者「泛民主派」也有愛國者;但他們不可以只靠貼上「民主派」的標籤便贏得選票,要讓選民知道如果把他們選進議會,他們對維護「一國兩制」、保持香港穩定繁榮會有什麼貢獻。

另一方面,建制派候選人也不能單憑愛國便贏得議席。有內地學者指出,中央要保證愛國者治港,「決心打造的不是橡皮圖章或忠誠的廢物,而是賢能的愛國者」。這目標也會體現在選舉裡:既然所有候選人都通過了資格審查,都是愛國者,大家便要在愛國這共同基礎上競賽;要贏得選民的支持,便要比識見、比能力、比素質。到時的競爭,可能比過去更激烈、更具挑戰性。

當所有破壞「一國兩制」、勾結外國勢力、損害香港穩定繁榮的「反中亂港」分子禁止成為候選人,選民才有真正的選擇,可以選出維護「一國兩制」、建設香港的賢能進入議會,保證議會有效運作,履行它的憲制職務。也只有這樣,香港的選舉制度才可以按《基本法》的規定,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發展,達至普選的目標。(完)

破格思維

曾鈺成

中央對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思路,遠遠超出了我先前的估計。上星期我在本欄指出,完善選舉制度可以只改變選舉委員會各界別名額的分配以及立法會選區劃分和投票方法,只須修改本地選舉法律,毋須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但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介紹人大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決定的草案時表明,中央的總體思路是以對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為核心,改變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產生辦法和職能。這就不能不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

按照兩個附件的規定,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解釋,修改兩個附件需要經過「五步曲」,其中包括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但立法會現有議員人數不足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這狀況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之前不會改變。所以,為完善選舉制度而對兩個附件的修改,不可能通過「五步曲」實施。

中央現在採用的辦法,是由全國人大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在國家層面」進行對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根據憲法第六十二條第十四項,全國人大行使的權力包括決定特別行政區的制度;這是在「五步曲」之上的權力。中央決定由全國人大作出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明確修改的基本原則和核心要素內容,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決定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全國人大作出這項決定,並沒有有否定或改變「五步曲」:除非全國人大另有決定,否則日後要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層次對兩個附件進行修改,仍然要遵循「五步曲」。

全國人大的決定不涉及修改《基本法》的正文: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依然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普選產生的目標。

過去歷次「政改」引起的爭議,關鍵在於當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循序漸進邁向普選時,「愛國者治港」怎樣得到保證。中央這次提出的完善選舉制度的辦法,在對選舉要素作出適當調整的同時,並要建立「全流程資格審查機制」。如果機制可以保證所有參選人都是愛國者,那就可以為政制發展排除障礙,建立「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完)

選舉制度

曾鈺成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指出,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最關鍵、最急逼的是要完善相關制度,特別是要抓緊完善有關選舉制度。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由《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兩個附件規定的是產生辦法的大框架,有關選舉制度的細節則由特區本地立法規定。具體來說,附件一(經2010年的最後一次修改後)規定,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共1200 人,由4個界別的人士組成,每個界別各佔300人;4個界別依次為「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以及「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的代表、鄉議局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不少於150名選舉委員可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委員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

附件一同時規定,「各個界別的劃分,以及每個界別中何種組織可以產生選舉委員的名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民主、開放的原則制定選舉法加以規定。」特別行政區按這規定制定的選舉法,是《行政長官選舉條例》。

同樣,附件二規定立法會(自第五屆起)共70名議員,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和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各佔35人。附件二又規定,分區直接選舉的選區劃分和投票辦法,以及各個功能界別和法定團體的劃分、議員名額的分配和選舉辦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並經立法會通過的選舉法加以規定」。按這規定通過的選舉法,是《立法會條例》。

如果要改變附件一或附件二規定的內容,例如要改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或者其中各界別委員的人數,又或者要改變立法會議員人數和兩類議席數目的比例,那就要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但是,如果只是改變選舉委員會各界別內委員名額的分配(譬如減少區議員代表的名額),或者改變立法會分區直選的選區劃分和投票方法、改變功能界別的劃分(譬如以其他界別取代「超級區議會」界別)等,則只須修改本地選舉法律,由特區政府提出、立法會議員過半數通過便可以,毋須啟動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五步曲」。

夏寶龍主任提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必須堅持5項原則,其中首兩項是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以及必須尊重中央的主導權。這當然也適用於修改本地選舉法律。(完)

失業援助

曾鈺成

政府公布最新一季的失業率,上升至7%;失業人數25.33萬人,創近17年新高。工聯會的調查更顯示,今年1月失業率高達18%,估計全港失業人數很可能超過30萬。工聯會向政府建議,本星期公布的財政預算案裡撥出150億元,發放失業現金津貼,每人每月上限9千元,為期6個月。民建聯也要求政府推出短期失業援助計劃,協助在疫情打擊下失去工作和收入的市民解決迫切的生活問題。

可是,政府拒絕提供臨時失業援助的態度似乎十分堅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多個不同場合解釋說,臨時失業援助計劃要有「退場」機制,即訂明計劃何時終止;但是,局長說,不論是規定時限、設定開支總額抑或訂明失業率回落至什麼水平便停止計劃,都會很「古怪」。局長問:為什麼在某個日期之前失業可以有津貼,但過一天失業便沒有?或者失業率是5%時有津貼,4.9%便沒有?這不是對拿不到津貼的失業人士不公平嗎?

如果局長這番道理成立,任何一次性的紓困措施都不應推行了。例如退稅、寬減差餉或者綜援「出雙糧」,某一年有、另一年沒有,是不是很「古怪」呢?會不會對碰巧在沒有退稅的年份要交稅、沒寬減差餉時擁有物業、沒「出雙糧」時要領綜援的人不公平呢?局長或會說,各種一次性紓困措施是在特殊環境下推出的,例如政府當年有大量財政盈餘,要還富於民;或者當年市民生活特別艱難,要政府協助紓困。但是,失業率達到17年頂峰,不正是需要推出紓困措施的特殊環境嗎?

局長又說,設臨時失業援助,有很多複雜的細節需要考慮,在實行上會有很多問題。不錯,失業人士可能處境各有不同,面對困難程度不一;一律發給津貼,又會有「不公平」的情況。然而,這不公平的程度,如何及得上政府先前推出的「保就業計劃」?政府向企業發給工資補貼,不問企業的營業狀況;一些在疫情下盈利不跌反升的企業也得到大筆補貼。當時也是羅局長出來解釋:他說,明知計劃有漏洞,但為要盡快發放補貼,不妨放鬆一點,毋須「守得太緊」、「令程序太複雜」。同樣的原則,為什麼不可以應用在發放臨時失業津貼呢?

以特區政府的財政狀況,拿出百餘億來發放失業津貼,完全做得到。以羅局長的智慧學識,為臨時失業援助計劃提出無懈可擊的理據,絕對沒難度。為什麼不做呢?(完)

宣誓要求

曾鈺成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上星期的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宣布了特區政府的5項立法計劃,其中第一項是立法訂明公職人員宣誓要求。她特別指出,特區政府認為區議員理應屬於須依法宣誓的公職人員,因此會修訂法例,落實區議員須宣誓的要求和相關安排。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了若干公職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條文列出的公職人員應宣誓的方式以及不依法宣誓的後果,《宣誓及聲明條例》(香港法例第11章)作了規定。由於第一百零四條沒有提及區議員,所以法律一直沒有規定區議員須宣誓。但是,在區議會選舉中,所有候選人都依法簽署了聲明,承諾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所以,「擁護」和「效忠」其實也是所有區議員應該遵守的承諾。

《香港國安法》去年6月30日開始實施,其中第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修訂有關法律,把區議員納入須依法宣誓的公職人員範圍,符合《香港國安法》的要求,也如林鄭指出,「 符合『一國兩制』的憲制秩序,體現愛國愛港者治港的天經地義」。

區議會雖屬於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但區議員領取由公帑支付的薪津、開設有公帑資助的辦事處、使用公帑舉辦公眾活動;他們毫無疑問是「公職人員」。如果他們以公職人員的身份,做出違反「一國兩制」憲制秩序的行為,例如在區議會會議上宣揚「港獨」,或者在他們的議員辦事處張貼「港獨」的標誌和派發「港獨」的宣傳品,為害當然要比普通市民做同樣的事情嚴重得多。公職人員有這類行為,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容許。立法規定區議員宣誓,就是要他們作出「擁護」和「效忠」的莊嚴承諾,不得從事與公職人員身份不相稱的行為。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對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擁護」和「效忠」不但是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宣誓⼈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這次立法,除了要規定區議員須宣誓外,還應訂明違反誓言的後果。(完)

國產疫苗

 曾鈺成

特區政府去年12月宣布,已預購科興、BioNTech 和阿斯利康 3家公司研製的新冠肺炎疫苗,合共2250萬劑。政府表示,有關各款疫苗的資訊公開透明,供市民選擇接種。

但目前情況,疫苗供應未如先前估計樂觀。原本預計今年1月可以供港的科興疫苗,由於未有第三期臨床試驗數據,須要延遲供港。另一方面,原定今年6月抵港的阿斯利康疫苗也出現變數:歐盟因阿斯利康疫苗減少供應,和英國發生爭執;英國說阿斯利康是英國公司,供應疫苗要「英國優先」,歐盟隨即宣布可能限制區內生產的疫苗出口(阿斯利康有疫苗工廠設在比利時),這可能會影響疫苗對香港的供應。

現在知道最早可以供港的是 BioNTech。BioNTech 疫苗日前已獲特區政府批准緊急使用,成為第一款可在香港使用的新冠肺炎疫苗。在其他疫苗抵港並獲批准使用前,BioNTech 是市民的唯一選擇。由於 BioNTech 疫苗要在零下70度儲存,須由有特殊設備的接種中心處理,不能分發到私家醫生的診所,這增加了接種安排的麻煩,影響了市民接種的方便。

同時,相對於其他疫苗,BioNTech 的副作用最令人擔心。它使用的 mRNA 是嶄新的疫苗科技;雖然專家告訴我們,有嚴格的科學研究保證 mRNA 對人體的安全,但也有醫學界人士警告,由於這種疫苗的研發時間尚短,它對人體的長期影響其實無法準確認知。這款疫苗在挪威使用時,又發生了多宗長者接種後死亡的個案;雖然當地的報告說死亡跟接種沒有關係,但情況不能不影響人們對疫苗安全的信心。

由於這種種原因,最新的民意調查發現,香港市民願意接種新冠疫苗的比率明顯下降。接種任何新的疫苗,始終帶有風險;用強制或者獎勵的辦法(有人建議給接種者派錢)試圖提高市民的接種率,並不可取,甚至是不道德的。但是,如果接種人數太少,便起不到集體防疫的作用,疫情難望遏止。

為今之計,特區政府除了要繼續加強和改善抗疫防疫措施之外,還應考慮提早使用國產疫苗。在中央支持下,國產疫苗的供應比外國疫苗有保證得多。國產疫苗雖然未能提供特區政府專家顧問要求的全部數據,但疫苗在內地和其他多個國家已批准使用,並證明安全有效;特區政府完全可以按照本港法律批准使用。香港起碼有一部分市民對國產疫苗有信心,願意接種。(完)

抗疫一年

曾鈺成

香港自一年前出現首宗新冠肺炎確診個案以來,爆發了4波疫情,一波比一波嚴重,至今累計確診人數已超過一萬。市民生活無法回復正常,經濟活動不斷遭受打擊;飲食、旅遊、美容、酒吧、健身、娛樂等多個行業沒法持續經營;失業率攀升至多年最高。最令人沮喪的是看不到困境的盡頭:在特區政府「張弛有度」的抗疫政策下,疫情一波接一波爆發成為規律,即使暫時得到舒緩,市民也只是忐忑地等待更凌厲的下一波到來。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11月發表的施政報告談到抗疫,承諾特區政府「力爭在得到廣大市民的支持和配合下達至『清零』,期望可早日符合恢復(粵港)兩地人員往來的目標。」話音剛落,第四波疫情惡化,單日新增確診個案破百。兩個月過去,疫情未見減退,行政長官說的「達至清零」和「恢復兩地人員往來」,成為遙不可及的奢望。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日前在電台節目聲稱,「每一波疫情的經驗都令政府改善防疫策略」;她承認「某些措施可以思考得更周詳,例如年宵花市安排,以及去年7月禁止午市堂食」。其實出了問題的措施,何止年宵花市安排和禁止午市堂食?思慮不周、搖擺不定似乎是政府抗疫決策的常態。所謂「每一波疫情的經驗都令政府改善防疫策略」,只能解讀為政府的策略永遠落後於疫情的發展。

問題出在特區政府的抗疫決策機制。事實說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領導的「跨部門抗疫督導委員會暨指揮中心」,並不能發揮抗疫作戰中心的作用。這個中心有把各部門統籌起來嗎?它和決定各項抗疫措施的行政會議是什麼關係?它掌握準確的科學知識和專家意見嗎?為什麼一些重要決策如入境海員豁免檢疫隔離,專家毫不知情?它了解各行業的處境以及他們抗疫防疫可採取的措施嗎?聽到不同的業界投訴他們的積極建議被漠視嗎?這個中心是以戰鬥狀態運作的嗎?多久召開一次會議?

外國的情況說明,即使有了疫苗,疫情仍不可能即時受控。抗疫這場仗還要打多久,沒有人說得準。政府必須建立一個有專家和有關部門首長參與、有決策能力、密切聯繫社會、保持戰鬥狀態的作戰中心,統領抗疫防疫、振興經濟以及各類社交活動的調控。如果仍固步自封,廣大市民要受的折磨將沒完沒了,愈來愈痛。(完)

得不償失

曾鈺成

2012年開始實行的長者和殘疾人士「二元乘車優惠計劃」,讓65歲或以上的長者,可以用長者八達通卡或者個人八達通卡,以每程二元收費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政府向營辦商發還票價差額。

政府最近宣布,這項優惠計劃明年可擴展至60至64歲的巿民。但政府同時宣布,享用這優惠計劃的市民必須申領和使用一張「特定個人八達通卡」。這張專門為防止濫用優惠計劃而設的新卡,上面印有持卡人照片,不同於已在使用中的個人八達通卡。新卡仍在設計中,相關的硬件和軟件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備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解釋說,隨着人口高齡化,二元優惠計劃的公帑開支持續增加;濫用優惠的情況令政府的財政壓力更加沉重;「若不打擊濫用情況, 長遠而言 ,每年(因濫用而增加的公帑開支)可能以億元計。」

政府委託的顧問公司對優惠計劃進行了全面檢討。顧問報告列出3種「濫用和誤用」的情況:一、不合資格的乘客使用優惠計劃;二、受惠人士不當使用優惠(主要是「長車短搭」和不使用分段票價);三、營辦商偽造長者乘客人次騙取票價補貼。使用特定個人卡的規定只針對第一種濫用,即不合資格的乘客非法使用長者八達通卡。

這濫用問題究竟有多嚴重呢?根據2017至18年進行的一項調查,使用優惠計劃的13萬人次中,濫用個案只有144宗,佔調查對象的 0.11%。2017年政府用於優惠計劃的開支為11億元,如果濫用招致的開支佔 0.11%,即是一百餘萬。顧問報告認為,濫用率實際上會比調查發現嚴重,可能在2%與2.5%之間。但即使高至2.5%,也只等如二千多萬。顧問報告估計,優惠計劃開支到2026年將增至32億,2031年增至47億;如果濫用率維持在2.5%,政府到2026年可能要多付8千萬,2031年多付1億元。

使用特定個人卡可以讓檢查人員較易識破冒充長者騙取乘車優惠,但不可能完全杜絕濫用。顧問報告指出,即使有最嚴格的檢查和執法,「逃票」的情況仍會發生。強制使用特定個人卡,只可以為政府省回由濫用所招致開支的一部分,且可能只是一小部分。

二元優惠計劃的開支,每年增幅超過一成,主要是由於人口高齡化。為要節省其中的不足2.5%,而要所有受惠者申領特定個人八達通卡,政府要增加行政和財務負擔,長者要增加不少麻煩,會否得不償失?(完)

孰令致之

曾鈺成

為要阻撓美國國會確認拜登當選總統,特朗普煽動支持者衝擊國會,釀成暴力衝突,5人死亡,數十人被捕。西方國家的領袖紛紛對事件表示震驚、憤怒、悲傷、困擾、痛心。他們本來以為,選舉結果引致暴力衝突這樣的事情,只有在民主制度不成熟的第三世界國家才會發生,沒想到竟會發生在他們一貫奉為「民主燈塔」的美國。兩度獲普立茲新聞獎的《紐約時報》記者紀思道 (Nicholas Kristof)寫道:「週三是美國歷史上一個恐怖而又可恥的時刻。我曾經報導過世界上許多國家的未遂政變,現在終於在美國也報導了這樣的事。」西方世界認為,他們的「民主制度」最大的優勢,在於通過定期的選舉實現政權和平交接。如果美國這次事件成為以暴力推翻選舉結果的先例,「民主制度」便可能崩潰。

美國輿論一致把矛頭指向特朗普,認定他是這場「恐怖而可恥」事件的罪魁禍首,是破壞民主的元凶。《紐約時報》發表編輯部評論,指特朗普要為事件負責,應接受彈劾或刑事檢控。多名國會議員,包括共和黨議員,認為特朗普不適宜繼續當總統,要求立即把他罷免。

可是,特朗普對「民主制度」的破壞,豈只叫支持者衝擊國會?拜登說,特朗普在任四年,「一直蔑視美國的民主、憲法和法治」。著名經濟學者、《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克魯明說,「(特朗普團夥)四年來所犯的罪行必須追究——特朗普的盟友和同夥從事犯罪勾當,還有人會懷疑嗎?」美國傳媒不斷揭露特朗普說謊成性,指他靠「謊言治國」;有人統計他四年來一共說了超過20,000個謊話。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是特朗普的家常便飯;他任意踐踏法紀,藐視文明社會的道德規範,眾所周知;在他四年前競選總統時已暴露無遺。問題是:這樣惡劣的一個人,竟然當選美國總統;用他的無賴手段管治了四年,依然得到近半數選民支持,差點成功連任。他選輸了不認輸,不斷提出毫無根據的「選舉舞弊」指控,竟然有很多人附和,到最後關頭仍有國會議員陪他胡鬧,要推翻選舉結果,令他以為向國會施壓可以得逞。事到如此,孰令致之?

出了特朗普這個總統,是美國的不幸,也是西方世界的不幸。但這只是特朗普一個人的問題嗎?只是美國人民偶然不慎選錯了人嗎?制度出了什麼問題?美國出了什麼問題?西方世界出了什麼問題?(完)

科學抗疫

曾鈺成

在新冠肺炎疫情下,世界各地都禁止大型聚會;許多習慣在每年除夕舉行的公眾慶祝活動,不是取消,就是規模縮至最小,或者改在網上舉行。不過,全世界人民都會覺得送走2020年是值得慶祝的事;把瘟疫和2020年一起送走,更是人們共同的新年願望。要達成這個願望,一靠科學,二靠齊心。

全世界在過去一年的抗疫經驗,充分說明科學的成就和它的重要性。在和新冠病毒搏鬥的過程中,人類對這病毒的特性和傳播方式已掌握了準確的認識,對感染病毒的預防、檢測和治療,已找到了有效的辦法;在不足一年的時間裡,已研發出幾種不同的疫苗。人類今天科學發達的水平,足以保證人類打贏抗疫這場仗。

從制定抗疫防疫政策到即將開展的疫苗接種,都必須依靠科學,排除任何狂妄、迷信和偏見。我們看到,有些國家疫情惡性失控,並不是因為他們的科學水平落後,而是因為當權者不尊重科學:面對疫情,當權者不是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科學抗疫,保障人民安全;他們或自以為是,不講科學;或以政治為先, 讓政治凌駕科學,甚至一切從個人的政治圖謀出發,拿疫情作為玩弄政治的工具。疫情失控,是科學對他們的懲罰。

香港第四波疫情剛爆發時,中國抗疫專家鍾南山院士關切地指出,香港需要進行新冠病毒全民核酸檢測,及時把患者和健康人群分開,切斷感染源。特區政府對這忠告置若罔聞;其後在陸續指定若干強制檢測群組時,又顯得被動、倉卒、粗疏。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她親自領導的跨部門抗疫督導委員會暨指揮中心,「每一個決定都是基於科學、專家意見和掌握的資訊,從沒有滲入任何政治考慮」。這說法似乎未能從當局的抗疫表現中得到驗證,令市民對當局抗疫能力的信心大打折扣。

這連繫到抗疫成功的第二個要素:市民大眾要齊心。大眾齊心的重要性,專家和官員們都經常掛在嘴邊。即使制定了最有效的規例、採取了最嚴密的監督,如果市民不是一條心,人人自覺地遵守當局的規定,聽從專家的指引,抗疫這場仗是打不贏的。要大眾齊心,首先看領導。市民對政府越有信心,便越願意在政府的領導下團結一致;反之,如果在市民眼中,政府決策搖擺不定、執行紕漏百出,便很難期望政府的決定獲得市民齊心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