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鬆一口氣,還是陰霾密布? 吳康民

623,在香港,是一個大家鬆一口氣的日子,還是一個陰霾密布的“天氣”?日內便可揭曉。

大家知道,當日香港立法會將會表決政改方案。如果方案被否決了,香港的政治生態將會趨向更對立、更激進、更內耗的時期。

許多人對這個政改方案吹冷風,也有個別人吹熱風,我是其中的一個。我527在〈明報〉〈觀點〉版寫過一篇〈為破冰之後吹熱風〉。是鑑於中聯辦副主任李剛(他的官階可不小,是中共中紀委委員,屬正部級),連續多次與泛民主派的要員坐談,這是個新姿態。中聯辦代表直接與泛民主派對話,又是第一遭。因此,我認為談判標誌着有妥協餘地。

    而當時,民主黨和它所主導的普選聯,提出的要價焦點,竟是新增的五席區議會立法會議席,只要是由除功能組別選民之外,一人一票選出,便可以收貨。

區議員議席的選舉爭議

    但建制派竟有兩種聲音。反對者認為此舉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決定和<基本法>立法原意。贊成者認為在法律文字中並無違反,退一步則海闊天空。我是極少數贊成者的一個。認為這個讓步並没有什麼了不起,也並没有違反什麼“決定”和“原意”。

    區議會議員既可以入列“功能組別”,由他們互選,而候選人只能是現任區議員,便並無違規。區議員就是由地區“一人一票”選出來的,現在再來個“一人一票”只是重覆選舉一次而已。如果說功能組別不能由“一人一票”選出,那麼根本就不應該把“區議員”列為功能組別。況且功能組別中的某些組別也是“一人一票”,如教育界或醫護界等。“一人一票”是終極“普選”的目標,現在有幾席功能組別議員先試驗用“一人一票”選舉,完全符合“循序漸進”原則,又何罪過之有?

風雲突變的<大公報>社論

    但是風雲突變。李剛副主任在第一次與民主黨代表談判後在四季酒店召開記者招待會時與往後與普選聯見面後會見記者的態度便有變化。特別是<大公報>52627日的兩篇社論的調子更有明顯不同。526日該報的社論說﹕“如功能組別新增區議會五席連同原有一席,由區議員互選提名,由全港不具功能組別投票權的選民投票,就並非全不具可行性,與功能組別議席的產生方式也未必違背;事實是現行功能組別議席如教師界、社工界、法律界、醫護界等專業,早就是實行個人投票即一人兩票的,有關建議可說與此類近。“但翌日該報不惜以今天之我打昨日之我,其社論題目竟是<政改“變功能為直選”不可行>,說新增議席必須保持嚴格的,一貫的做法,不能輕易“另闢蹊徑”,以至被人誤認為直選議席。

    這個態度和言論的變化,當然耐人尋味。

冷風又佔上風

    至此,冷風又佔了上風,我也就收回了對“熱風”的憧憬。但冷風中又有人出來打圓場,說什麼可以“本地立法”來解。有的建制派中人竟出來說可以寫“保證書”,說如果泛民願意推到2016年才施行“一人一票”選區議員議席,可以打包票。真不知道為何四年後就不違反2007的釋法和<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而今天施行便是違反?

我在430又在<明報>寫過一篇<否政改將造成四輸局面>的文字。所謂四輸,就是泛民主派輸,香港市民輸,特區政府輸,中央政府也輸。

四輸之中,前三輸大家可以理解,但為什麼中央政府也輸呢?

中聯辦李剛副主任站到台前,表示中央關注香港政改的走向,也知道政改方案的通過與否,對今後的香港政治生態和香港特區政府的管治會產生定性的影響。如今一切努力包括特區政府認真進行的“起錨”的多場大騷,都宣告失敗。作為處於策地位的人士,將情何以堪?

“協商民主”和“選舉民主”

有人說,西方社會的政制是“選舉民主”,而中國的政制是“協商民主”。這話有意思,值得研究政治社會學的人士探討。

過去人們對西方發達國家的政治體制和選舉制度推崇備至,認為是置諸四海而皆準的東西。可是一場世界金融海嘯,打破了美國金融經濟制度健全的迷夢,美國和歐洲這些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受創甚鉅,至今未能復原。反觀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由於既有市場經濟的靈活,又有中央宏觀調控之利索,結果是震動較小,引起國際注意。一向被抺黑成獨裁專制的中國政治體制,竟引起西方學者的研究興趣。

民主社會主義惹爭議

2004年,胡錦濤主席在訪問法國時,所作的演講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會主義,就没有社會主義現代化”。

其實早在抗日戰爭時期,毛澤東就把民主和抗日聯系起來。說“没有民主,抗日是要失敗的。没有民主,抗日就抗不下去。有了民主,則抗他十年八年,我們也一定會勝利。”

在新中國成立以前,要求民主是反對蔣介石的重要武器。蔣介石專制、獨裁,再加上貪腐和無能,結果失敗了。

毛澤東還斷言,全世界將來都要實行社會主義民主,同時認為中國當時條件還未成熟,所以實行的是新民主主義。

三年前,老資格的理論家謝韜,寫了一篇《民主社會主義模式與中國前途》,提倡民主社會主義,一石翻起千層浪,引起了海內外的熱烈討論。

後來,這變成是教條主義者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一次新爭論,既然當權者主張舉老旗走老路,這場爭論也就只好暫時告一段落了。

解放前說民主的多

但是民主還是要講的,歷代領導人都講民主,不僅毛澤東講,鄧小平、江澤民也講。雖然他們没有毛澤東講得多。

鄧小平在1980年講〈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雖然在今天被認為是“制度改革”的經典,但其中講及民主的東西甚少。他重點是反對終身制,黨政不分和以黨代政。這些在今天當然仍有現實意義。他同時主張提拔新人、年輕人,以至今天各級領導幹部任期都有一條年齡的框框,並被視為金科玉律。至於民主,鄧小平衹提及“民主集中制”。而且他對“三權分立”十分反感,認為這是互相扯皮,影響效率。今天中央領導人對此仍攻擊不遺餘力。

翻閱《江澤民文選》三卷,他對民主的論述更少。1998年的〈二十年來我們黨的主要歷史經驗〉講話中,方才提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認為民主的本質,內容和形式,都是由本國的社會制度所決定的。他說﹕“我們的社會主義民主,是全國各族人民享有的最廣大的民主”,“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護人權。”如此民主,實行了多少,有待總結。

除此文之外,未見他對民主有什麼新的論述。

民主集中制最民主

“協商民主”既然是坊間提出與“選舉民主”相對的命題,這裡似乎可以進一步加以討論。

“選舉民主”大家也許耳熟能詳。選舉就是投票,就是實行毛澤東所說的“無論男女信仰財產教育等差別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選舉制”。

“協商民主”呢,最早的提法是“民主集中制”。毛澤東在他的著作中多次提到民主集中制,在192912月所寫的《關於紏正黨內的錯誤思想》,其中提到要“厲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生活”,往後更多次提及“民主集中制”。

所謂“民主集中制”,通俗的說法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即是通過群眾中的民主討論,集中整理了意見,決策或人選,再放到群眾中去議論,最後作出決定。本來這是一個民主的好方法,但多年來的實行,往往是集中多於民主。一個決策,一個人事決定,一個法規,先由領導擬定,再發經群眾議論,而這個咨詢性的議論,又往往是走過場的。實際上是領導說了算。

協商民主徒具形式

開明的領導人,還會認真聽取意見,更多的人是對不同意見加以壓制。至於人事決定,更是領導安排好了,形式上通過會議決定。

中國從中央到地方,都設有政治協商會議。標明協商,就是與各界別人物共商國是。但這又不是權力機構,開會只是清議而已。

本來,協商民主,有其優點,就是減少了“拉布”和扯皮。但是如果有名無實的“協商民主”,那就不是真正民主。

中央領導人口口聲聲要“完善人民代表制度”,如何完善呢,只要真正實行協商民主,真正貫徹民主集中制就行了。

選舉民主應該比協商民主可靠,因為畢竟是一人一票無記名選舉或決定事項的。但選舉也有毛病,包括賄選和煽選。有的民主的國家,並不能選出治國有方的人物,以至國勢日衰,人民仍在水深火熱之中。所以民主也應結合國情。協商民主和選舉民主孰優孰劣,還需深入探討。早在1881年,恩格斯曾說過﹕“各個階級有思想的人,開始看到必須開闢一條新的道路,而這條道路只能是走向民主制的道路”。

為破冰之後吹熱風

人們也許十分重視日前民主黨和中聯辦副主任李剛的會面,而且民主黨向中央政府提交的“政改立場書”的三點要求也相當溫和,在這場談判角力進行之中,中聯辦又突然約見民協的馮檢基。最有趣的是馮檢基的民協,馬上在報上刊登〈對話還是對罵?〉的大幅廣告,這個對話還是對罵的標題,真是可圈可點。

廣告的內文還說,“民主不是萬能”, “透過對話去建立民主政制,才可化解當前的矛盾”。

廣告強調,“進一步加強2012年政改的民主元素”,方能“增添香港人對2017年及2020年落實雙普選的信心”。

討論焦點在區議員議席

看來,現在的討論焦點可能便在於加入2012年政改的民主元素,有了這個元素,其他的原則性的東西,都可以商量。

什麼民主元素呢?關鍵在於民主黨開出的支持政改方案的第二點。

民主黨的“立場書”的第二點表示,在這個政府提出的新增五個區議員互選立法會議席,改為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

如果按照政府的政改方案,由區議員互選,由於建制派在區議員中佔多數,按比例代表制選出,建制派可能佔三至四席。泛民主派則佔二至三席。如果由全港選民一人一票選出,按過去選民政治傾向的六四比例,上述的比例可能反過來,泛民主派佔上三至四席。區別便是一至兩席之爭。

至於用一人一票選出的功能組別區議會議席,並没有違反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當年的決定只是規定直選議席和功能組別議員比例不變,並没有規範功能組別議員的選舉辦法。

政府讓步,成功率大增

如果這個區議會組別的選舉辦法,能夠達成協議,也就是特區政府的政改方案中的一個區議會組別的選舉辦法,政府作出讓步,那麼對話的成功率便大大增加。

至於民主黨提出的第一點,“要求中央政府就普選的定義作出立場性的表述”,即“普選必須要合乎普及而平等的原則”。大家知道,普選必須“普及而平等”,這是常識內的事,難道中央會作出一個不普及和不平等的表述?

關於20162017年的選舉有關問題,李剛曾表示,這不是本屆特區政府可以決定的。既然民主黨建議“中央政府能够維持對話機制”,也希望中央與其他泛民主黨派和社會各界進一步就政改問題溝通,這更不是問題,與民主黨對話的同時,不是便已通知民協的馮檢基進行對話了嗎?

人吹淡風,我吹熱風

本報〈聞風筆動〉專欄,指出“破冰過後淡風再起”,為此次中央代表與泛民主派的對話撥冷水。筆者的看法剛好相反,因為李剛一而再,再而三地約唔泛民主派,當然不是“做騷”。“做騷”並無好處,他也反覆強調,不應“雙輸”。筆者早已指出,否決政改,不僅雙輸,而且是“四輸”(見430日本版)。中聯辦代表中央直接參與談判,是一個新姿態。如果談判失敗,代表中央的中聯辦也是輸家。如果他們没有幾分把握,何必淌一場如此這般的污水?

民主黨的三點要求,也不能說要價過高。他們提的第一、三點是虛的,只有第二點是實的。如果聚焦在第二點上,未必不能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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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補選”中官“民”的得和失

立法會五區“補選”終於落幕,市民投票率比發動此一鬧劇“公社連”估計的20—30%為低,衹達17.1%。證明此種浪費公帑,擾亂香港政治秩序的行為不得人心。

但“公社連”也不是全無收獲的,它的得益有三﹕第一,從去年10月提出辭職再選,至今達七個月,叫囂的口號不斷創新,蠱惑人心。從“五區公投”到“全民起義”到“解放香港”,總之就是要触動中央和特區政府的神經,鬧得中央政府不得不一再表態,並使特區政府於尷尬境地。幾個小鬼可以掀起千層浪,應該心滿意足矣。

第二,從此提高知名度,有利於下屆競選。比如陳淑莊,知名度極低,進入立法會後也鮮有表現,願本就不是搞政治的料子,此次補選,“一舉成名”。 第三,煽起社會上走激進極端路線的情緒,增加了同路人,爭取了一小部分激進的青年人和大專學生。

“社民連”要付出代價

但是在大多數崇尚理性的香港人看來,他們也要付出重大代價。從在議會上撥掃水杯、拋擲香蕉、擾亂秩序、無理取鬧,到搞了這樣的一個浪費公帑的“大騷”,這種不講法治,不講秩序的只有破壞而没有建設性的行動,究竟能維持多久?究竟能否永得人心?

其次,這一次的鬧劇鬧出了“泛民主派”的分裂,恐怕也是無法彌補的。不僅泛民主派分裂,參與鬧劇的公民黨也會分裂。這種裂痕,已在“補選”之前呈現,不走激進路線的另組“普選聯”。但在這次“補選公投”的街頭拉票中,各泛民議員的取態,不是表明各有所需嗎?

最可笑是此次行動的發言人余若薇,真正是“跌咗落地還要拿回咋沙”,說投票人超過50萬,是20037·1遊行以來泛民最大的動員。即使是並不公正的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調查,也說有一半投票者只是“盡公民責任”,如何能盡算在支持他們的什麼“變相公投”、“全民起義”的身上?

兩件尷尬的事情

香港特區政府在此次補選前夕,也冒出了兩項會令他們自己尷尬的事情。

一是行政長官要不要去投票?

二是行政長官有没有動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投票支持政改方案?

行政長官要不要投票,曾蔭權頗有猶豫,所以他遲遲未敢表態。直到514晚,方才“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掩面”,宣布他和問責官員不參加投票。

這個決定,當然不太理直氣壯。因為“補選”是政府行為,是按照法律規定而行的,而且政府也發出投票通知,刊登投票廣告。照理,行政長官應履行公民責任,帶頭投票。但行政長官的宣布,說這次補選是不必要的,是非正常的補選,所以他不投票。

這是情理和法律的交戰,難怪曾蔭權要考慮良久。但是為什麼不早點兒果斷地作出決定呢,為什麼在補選問題上不早日運用影響力在立法會中否決掉呢,因為這個議題並不需要三分之二的票數通過的呀。

雙曾的“羅生門”

另一個關於曾鈺成辭職投票的問題,也是主動鬧出來的,為泛民的指責增添柴火。

政改方案能否通過,多數人持悲觀態度。特區政府如果有本事爭取泛民的三票,也不必事先張揚。事先張揚只有令泛民的動搖分子望而郤步。假如需要最後的關鍵一票,應該是秘密武器,不應提前宣布。

至於曾蔭權是否有與曾鈺成談及政改的事,兩位領導人聊上這個話題,稀鬆平常。所謂“施行壓力”,完全是無中生有。

這事居然鬧出“羅生門”。特首辦鄭重其事否認,曾鈺成說泛民斷章取義。何秀蘭、李卓人不顧誠信道義,就是要捅這個馬蜂窩,真正是一場茶杯裏的風波。

這兩件事,再一次反映特區政府的弱勢。

公社連在這次補選之前是採取攻勢,要把事件不斷炒熱,並不斷製造話題。除上述兩事之外,把商台為民建聯做節目,以至六七年的林彬事件等等,都拿出來炒,為建制派抺黑。而特區政府和建制派郤取守勢,整個過程都欠缺有效的策略,顯得有點被動。

公社連“公投”的失敗並無助於提高特區政府的威信,往後的問題多着。政改方案能否通過,便是即將到來的又一個政治關口。

曾鈺成擬辭職投票的思考

曾鈺成向傳媒聲稱,立法會通過政改方案所需的三分之二票數,如果欠一票,他願意辭掉立法會主席職務,投下一張贊成票。一石掀起千層浪。此言一出,社會上反應強烈,本報社評更指責曾鈺成此舉違反參選誠信。但是從法理上來說,他如辭主席一職,以普通立法會議員投票,並無不妥,這個事先張揚的主意,郤引起我們的若干思考。

曾鈺成的說法,是不是暗示政府方面,已有把握在泛民陣營中撬走三票,贊成政改方案,然後才需要曾的一票﹖

其次,曾如辭職,必須在投票前七天提出並進行改選,如果選出建制派議員繼任主席,他必須聲稱決定投票,否則這個辭職也是白費。

再次,政府如果已得到泛民主派中有三票“起義”,他們到了投票之日,又違背了口頭承諾,這樣的辭職投票,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撬票難以成功

猶憶2005年的政改方案投票前夕,政治耳語都言之鑿鑿,有好幾位泛民成員,準備轉軚。而且有名有姓,有談判時間地點,有許諾若干政治和物質利益。可是到了最後,他們還是綑綁成功,政府的如意算盤一塲空。如果真的是政府的工夫做足,也可說是一切努力付了東流。

唯一能够保證撬票成功,便要由這些願意轉軚的泛民議員,在當前便公開表示願意支持政改方案。但這還不足以保證他們不戲弄政府,只有他們立下“軍令狀”才算數。

但是這個可能性極小,思想動搖的泛民議員,是否願意為此付出他們的全部政治生命﹖是否從此洗手不參與政治,讓政府給一筆本錢去創業從商﹖是否去依附某個大企業家領取高薪厚祿﹖

實在想不出有議員願意冒這個風險,如果有,早在2005年便豁出去了,何必等到今天﹗

輸得最多的是泛民

前兩天的52遊行,被傳說的“泛民四子”,都否認轉軚,並高呼反對政改方案。被傳說最多的馮檢基,更指出曾鈺成的放話,是希望泛民內部“捉鬼”,減少互信。為了表現忠貞,馮檢基領導的民協,他們的“直幡一馬當先”。

其實可能轉軚的不是大家集中視線的“泛民四子”,而應該是民主黨。只有民主黨才有這個轉軚的本錢,但他們必須有政改方案再修訂的下台階,才可以向選民交代。如果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門檻和2020年普選立法會議員的功能組別存廢問題,政府有個說法,民主黨可能收貨。

日前我曾評論否決政改方案,將會造成“四輸”局面。但輸得最多的,該是泛民主派,這是明擺着的,他們現在是進退兩難。所以談判從雙方來說,都有需要。人們常說,政治的事,一日都嫌太長,何況現在還有兩個月的時間。

曾鈺成一箭三鵰

曾鈺成的表態,無論有意無意,都已震動政壇。由此可見,政改方案的通過與否,已為當前政治生態的焦點。曾鈺成如果有意放話,也已一箭三鵰。其一是青蛙試水溫,看看泛民對政改方案仍有没有談判餘地﹔其二的確有在泛民中爭取開明穏健派的意思﹔三是為政府爭取個別泛民議員贊成政改方案護航。

如果他是即興的講話,也只是重申他是建制派。和曾蔭權一樣,都是希望政改方案得以通過,使民主能前進一步。某些民主派大佬胡說他是“見利忘義”,“講過嘢都唔算數”,完全是無的放矢。他都說明辭職後才投票,有那一點違反誠信﹖

“執政黨”和“全民黨”

中國共產黨在194950年全國解放以後,實際上已經由“革命黨”變為“執政黨”,在全國(除台灣外)掌權執政。但是,在毛澤東領導下,執行“不斷革命”路線,堅持階級鬥爭為綱。要革地主富農的命,革民族資產階級的命,革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命,革民主黨派的命。於是土改、三反、五反,公私合營,批〈武訓傳〉,反“胡風集團”,直到席捲全國的反右運動,政治運動連續不斷。到了掀起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竟要革掉大多數的“黨內走資本主義當權派”了。

解放前,是軍事暴力革命﹔解放後,是政治暴力革命。軍事暴力革命二十多年﹔政治暴力革命竟延續近三十年。直到改革開放以後,才逐步認識到,應該和平建設,認真當起“執政黨”來了。

共產黨領導全國各級政權,就是執政黨,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但長期以來,還是口口聲聲革命。直到在“刑法”上取消所謂“反革命罪”,方算告一段落。

革命黨過渡到執政黨

到了2007年中共十七大,胡錦濤在報告中強調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中,指出“執政為民”,要“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明確了黨的執政地位。同時指出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黨執政後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明確了“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解決了長期認識模糊的“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這是中共從革命黨到執政黨過渡中的一大進步。

但是中共在執政過程中,還有一個問題並没有認真解決,這就是,中國政治究竟是黨政有所分工還是黨政不分?

鄧小平曾經批評過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問題,說是要“着手解決”。但30年過去了,黨政不分的情況並没有改變。誰都知道,各級政權都是黨的書記當第一把手,省、市、縣長等當第二把手,對外為了黨的書記有一個政權職務,於是又兼任地方人大常委會主任。

黨政不分長存

從中央到地方,一切政府大小決策,都要通過黨委特別是第一書記,黨政不分已是既定而長期存在的事實。

鄧小平批評說,一切權力都集中於黨委,黨委的權力往往集中於幾個書記,特別是集中於第一書記,什麼事都要第一書記掛帥、拍板。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

鄧小平的批評不可謂不精闢,更可說是點到要害。但是黨政不分,或可說是黨政結合吧,已經根深蒂固,形成傳統,可以說改變不了。就是鄧小平說過“今後凡屬政府範圍內的工作,都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討論決定和發布文件,不再由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發指示、作決定”,但是近年來,由黨中央和國務院聯合發出的文件還少嗎?

既然黨政結合已久,建議不再區分,不如搞一個統一的黨政結合計劃,黨政出諸一門,以便精簡機構。

吸收其他階層的先進分子

中國共產黨號稱是無產階級先鋒隊,代表工人階級的利益。但自從提出“三個代表”,即“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後,就變成一個“全民黨”了。

說中共由“革命黨”變成“執政黨”,大概没有太大的異議,但說中共由“工人黨”、“無產階級政黨”變成“全民黨”,這個稱呼就不大好聽,而且也許會受到指斥。

為什麼,因為“全民黨”這個稱呼是蘇聯共產黨上世紀五十年代的黨魁赫魯曉夫提出來的。當年赫魯曉夫被中共狠批為“修正主義者”,罵得體無完膚。中共發表過九篇評論大文章,稱為“九評”。這位仁兄在中共的心目中是個大壞蛋,因此他提倡共產黨變成“全民黨”,便千萬不可效尤。

但是自從中共吸收過若干民營企業家入黨,吸收大量的專業人士入黨,並且在黨章的第一條中,便開章明義地說向“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開門,就是承認要在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以外的社會階層,把它的“先進分子”吸收進來,如此一來,那不是全民黨又是什麼?

實質上是“全民黨”

翻開54年前的中共八大的黨章,說“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進部隊”,吸收的黨員首要是要“從事勞動,不剝削他人勞動的中國公民”。

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通過的黨章,仍然指出“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直到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才提出要“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在黨章的“黨員”一章中,加入可以吸收“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份子”。也就是說,不限於在工農階層中,也就是要把全民中的先進分子吸收入黨,這不是全民黨又是什麼?

所謂“全民黨”,就是包括全民各階層的先進分子。不像過去,對非工農階級出身的要求入黨,已經考查非常嚴格,何況是處於“其他社會階層”之內,包括當老闆的,實際上有剝削行為的企業家?

企業家雖然也有剝削,但他代表先進的生產力,因而符合“三個代表”的要求。

說共產黨向全民黨的方向轉變,已是客觀事實,不必宥於名稱,也不必真正稱之為“全民黨”。我們可以說,只是形勢的變化,階級關係的變化,國內階級鬥爭的緩和,中國共產黨適應潮流的“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實事求是”、“永不僵化”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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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決政改將造成四輸局面 吳康民

如果政改方案被否決,便會造成四輸——泛民主派輸、香港市民輸、特區政府輸、中央政府輸的局面。

為什麼這麼說呢﹖

泛民主派啟動否決機器,政改方案被否決了。他們的目的是佔領“道德高地”,寧為玉碎,不為瓦全,要一步明確所謂真普選,不願踏出民主向前走的一小步。但是代價呢﹖廣義來說,違反了廣大市民民主訴求。2005年,據說民意調查,60%以上的市民是贊成通過政改方案的,現在的民調也說有過半數市民贊成。即使方案未盡如人意,但進一步總比停滯不前好。泛民的否決,便要負上違反民意的責任。

從窄義來說,泛民派主內部的第二梯隊,不少人有進入立法會的強烈願望。2008年選舉,民主黨中人,不滿老人不退、升無期的中青梯隊,已經流露出此等情緒。現在政改方案倡議增加10個立法局議席,如果泛民參選,按照以往選績,大約可以取得一半議席。第二梯隊出頭有日,何樂而不為﹖

香港市民也是輸家

第二個輸家,就是全體市民。目前社會矛盾紛陳、貧富懸殊激化,正是需要官民合作,各階層人士協調,創造一個和諧環境,為全體市民找尋出路。什麼路線圖,什麼廢除功能組別,什麼真普選,在一般公眾看來,難道是這麼廹切的事兒嗎﹖先進一小步,並創造一個是通過談判尋找共識的氣氛,不是比目前各走極端更符合實際嗎﹖

否決政改,原地踏步,全體市民也並不感到有多大損失。但如果社會上多增加幾分暴戾氣氛,再來幾次遊行與警察對峙,造成社會不安定,不僅有損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形象,而且也不利於吸收外來投資,珠三角以及全國各地的經濟協作,更不利於剛剛起步的香港台灣的各項合作。

特區政府更趨弱勢

第三個輸家是特區政府。兩次政改方案都不能通過,當然予人特區政府管治不得力的形象。

政治爭拗已經成為本屆政府施政不暢的毒瘤,而特區政府未能進行強勢領導,也促成反對派事事掣肘政府的動力。

有人說公務員士氣不振,可能是這樣。香港公務員所受的長期訓練和傳統,就是按章工作,執行上司命令。所以特首和決策局長的責任和魄力便成為特區政府執政的靈魂。現在我們看不到這個最高團隊的奮發圖強精神,郤給人感覺有點得過且過、挨日子的樣子。劉慧卿聲勢汹汹的說,如果否決政改方案,她就要提出對本屆政府的不信任動議,可見這一類激進反對派的囂張。但特區政府也要拊心自問,造成此局面,執令致之﹖

中央也有責任

第四個輸家也可以說是北京的中央政府。說中央政府是個輸家,也許有點過份。香港是彈丸之地,一場香港政改方案的爭議,在中央的眼中算得了什麼。目前我國國勢正如日中天,什麼逼人民幣升值,什麼谷歌退出中國市場,都未損中國分毫。當前辦好國際博覽會是頭等大事,香港否決政改只是小菜一碟。

但人們不免感覺到,2005年中央處理更換香港領導人的魄力和看法今天似乎未見。我不是認為目前應該更換領導人,絕對不是。我只是認為中央對香港政治形勢的掌控不如以前。是人的因素呢,還是目前中央對香港問題的關注降低了層次﹖

也許中央認為香港的“一國兩制”已經定型,不必花太多心思,抑或認為離普選行政長官還有七年,慢工出細貨,還來得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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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文章帶出重要訊息 吳康民

溫家寶總理在胡耀邦逝世21周年的時候,在北京〈人民日報〉發表《再回興義憶耀邦》的署名文章,回憶1986年初跟隨胡耀邦到貴州興義山區調查研究,訪貧問苦的情景。

文章的結論是,胡耀邦推動中央幹部深入基層,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的優良作風,大公無私、光明磊落的高尚品德感染了自己。其言傳身教使他不敢稍有懈怠。並指出他的行事風格對他後來的工作、學習和生活都帶來很大的影響。

溫總的文章,不能看作只是他個人的感受和回憶,而應該看作是中共中央對胡耀邦一生的進一步再評價,是對1987年初通過黨內的“生活會”把他拉下馬的不公正做法的一種平反。

五年前談胡耀邦仍有禁忌

“六四政治風波”以後,胡耀邦的名字在中國報刊上消失了,談論胡的功過和事蹟也成為禁忌。就是到了2005年胡耀邦誕辰80周年的時候,北京《炎黃春秋》雜誌發表紀念文字,便受到嚴厲責備,還要把發出的雜誌收回銷毀。胡耀邦逝世時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許多比他地位低的老幹部,都有人在報刊上,在他們90100周年冥壽時寫出紀念文章,為何提及胡耀邦便是大逆不道?

後來終於在大會堂舉行一個小規模的紀念會,但規格和出席的領導人聽說還有爭議。

現在通過中共中央第三號人物撰文紀念,刊在《人民日報》的顯著地位上,當然不能看作是一個偶然現象,而應該是中共中央的一個重要表態。

胡耀邦一生,功遠大於過

回憶胡耀邦被拉下馬的事件,鄧力羣在海外出版的自述《十二個春秋》是一部“力作”。鄧力羣是把胡拉下的打手,他在批判胡的生活會上,作了三個半小時的長篇發言,還分兩天講。由此可見,此人在打倒胡耀邦的生活會上,準備得可等充足﹗當然,他的背後是有人的。當年在台上不滿胡耀邦的人多着,胡也有一些弱點和把柄讓一些人作為口實向最高元老告狀。終於由鄧小平一手提拔的胡耀邦也由鄧小平拍板拉下馬,並且成為兩年後出現“六四政治風波”的誘因。

綜觀胡耀邦一生,功大於過,而且功遠大於過。如此下場,而且想在現代史上把他抺掉,是十分不公平的。看每年仍有許多人到江西共青城他墓地憑吊,看溫總理每年都要去“他家中看望”,“深情望看他家客聼懸挂耀邦同志畫像”,可見公道自在人心。

尋求真相過程仍然漫長

現在,堅決要打倒胡耀邦的政治老人都已經逝去。在長達21年的歲月中,終於有機會逐步恢復當年政治格局和有關人物的原貎。但這條路還是漫長的,原因是在那個激盪的年代裏,有一批既得利益者。這些人還没有退出政治舞台,還掌握着重要權力,他們是妨礙政治改革的絆腳石。

胡溫體制是開明的,是有所作為的。現在正面臨新生代接班的過渡中期,胡溫體制要立個榜樣,尊重歷史,肯定為改革開放立過功勛的領袖人物,肯定深入基層、聯系群眾的領袖人物,肯定大公無私,光明磊落的領袖人物,為新生代接班人訂立規矩,樹立新風,作為代代相傳的寶貴財產。

胡錦濤、溫家寶在任時的深入群眾、關心民間疾苦的作風,已經有口皆碑。近年我國多災多難,地震接二連三,旱災、水災、風災頻仍,我們到處可見胡、溫行踪,這不正是溫家寶總理筆下的胡耀邦的影子嗎﹖

對趙紫陽的再評價終會出現

有人說,繼胡耀邦之後,對趙紫陽是不是要有個公正評價﹖是的,改革開放以後,幾位重要領導人和重要歷史事件,是有再評價的必要。按照中國國情的複雜來看,這條路還相當漫長。但無論多長,以溫家寶總理的文章作為一個新起點,我們相信,對趙紫陽和“六四政治風波”的再評價,總會逐步呈現。

政改”會大家“攬住來死”嗎? 吳康民

現在香港政制改革的爭議,有點類似泰國的政局,雙方爭持不下,協議無期。

泰國政局就是兩派政治力量的較量,各不相讓。結果呢,拖跨了泰國經濟。光是遊客郤步,便使旅遊業的收入大為減少。以廣東俚語來說,就是大家“攬住來死“。

香港的政制爭議,泛民主派說是政府没有一個明確的普選時間表。怎麼没有呢,中央不是明確了2017年行政長官實行普選,2020年立法會議員全面加以普選嗎﹖

泛民主派再說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機制不應太高。2007年的行政長官提名,是800名選舉委員的八分之一,即100名,梁家傑不是獲得提名了嗎﹖現在建議選舉委員會增加到1200名之後,以這個選舉委員會作為提名委員會,提名門檻仍然是八分之一,即150名。這也不算高,泛民主派如果要派人出選,肯定可以湊到150名提名人。

功能組別爭議暫放一邊

泛民主派又說要明確承諾廢除功能組別。這個問題因為社會上仍有較大爭議,所以我曾建議暫時放一放。還有10年,應該可以找出一個妥協的方案(見331本版拙作《功能組別存廢可先行折衷方案》)

至於取消區議員的委任制,事在必行。政府也承諾在通過新的政改方案後,由本地立法作出決定。

如果這樣,說是進一小步或說是進一大步都可以,政改方案能獲得通過,不再原地踏步,當然是一件好事。立法會增加10個議席,而且10席都是向普選方面傾斜,各方應有得益。

如果功能組別方面有所調整,起碼增加各組別的選民數字,使民主成份有所擴展,那更是一種進步。

現在看來,泛民主派並不想在“微調”方面做工夫,要的就是大刀闊斧的改革,那麼,這個中間站政改方案,只能拉倒了事。

否決政改方案,前途並不樂觀

現在大家的估計都是悲觀的,重蹈2005年的否決覆轍似乎近在眼前,原地踏步可能就是兩個月後的現實﹗

再一次的否決政改方案,會不會影響今後的普選時間表,現在還難以作出準確的估計。我曾在去年說過,如果2012年的政改方案再度被泛民否決,相信對2017年行政長官的普選和2020年立法會議員的普選有決定性影響,(見2009914日本版)當時被人認為是“恐嚇”。其實我有甚麼資格進行恐嚇呢,是某些反中亂港分子自己恐嚇自己吧。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在日前為政府的咨詢總結報告發表後,接受香港記者的談話中,仍然提出人大常委會在對兩個普選時間表作出決定時,說的是“可以”而不是“必定”。說的就是必須依照法定程序辦事。如果今年的過渡方案仍然受到否決,也就是說去到第三步就停步了,就没有走下去了,也就是說没有向香港政制民主邁前一步,那麼,往後發展如何,便並不十分樂觀了。

希望民主步伐向前走

我們希望民主步伐向前走,也希望普及、平等、公正的選舉能儘快到來。但社會既然是一個多元的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們有不同的訴求。我們就應該平心靜氣地聽取各方面的呼聲,求同存異,允許循序漸進,避免矛盾激化。如果這一次的共識没有達成,也不應“哀莫大於心死”,也不應號召激烈的反抗,仍然應該以和平的方式,商議政制發展的模式。我們總不應學泰國的榜樣,大家“攬住來死”吧。

功能組別存廢可先行折衷方案

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存廢問題,成為當前政制改革方案爭論的焦點。最近,功能組別議員因最低工資問題立法的失言,更加劇了社會上對功能組別的負面觀感。但功能組別的存廢,社會上的確有不同的聲音,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現在到2020年立法會議員全面普選的時限還有10年,其間還要經歷二次立法會的選舉。因此功能組別的存廢討論,仍有時間。是不是暫時放一放,讓社會上有更多的共識,方才決定存廢。日前可否先討論2012年及2016年的功能組別選舉問題。

筆者認者,這兩屆的立法會選舉,可以採取折衷方案,着眼於功能組別選舉的改良。

增加選民、調整組別

改良方案可以朝兩個方面考慮﹕第一是擴大功能組別選民的範圍,第二是調整功能組別的種類。

擴大功能組別的選民範圍,早有議論。例如有些組別選民只限屬會或董事選票,組別內的基層選民無權投票,這就使選出的議員欠缺界別內較大的認受性。因此,擴大選民範圍,自為當務之急。此點應較易取得共識,或者可以考慮分兩步,即兩屆逐步擴大選民範圍。

其次是調整類別。有的界別選民太少,有的界別似乎專為某一行業商會而設。

而有些有廣泛群眾基礎的界別,郤缺乏代表,如婦女界。因此,界別是否需要調整,值得討論。

當然,調整界別,涉及影響既得利益者,爭論比擴大選民基礎更大。因而也可能要分階段進行,爭論較少者先調整。但如果增加議席,則調整便有較大空間。

分區直選代表性狹窄

如果把增加的議席,全部撥給區議員互選,表面上是增加直選的成份,但其實目前區議員所代表的地區和議題都較狹窄。選民選舉區議員是為地區的市政和福利辦事,與立法會面向全港,議題涉及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廣闊層面不同,由原設議題當選的區議員來擔任,是否適當,頗具爭議。何況目前立法會議員以分區按比例選票選出,其代表性已有局限,將來的全面普選必定要有改革。立法會議員需有全港視野以至國際視野方能勝任。現在議員有時為一些芝麻綠豆的事喋喋不休,已經貽笑大方。如果再把選舉限於局部地區利益的選民,立法會的議事水準必然日趨低下。

實行一會兩院制

至於將來的普選立法會,筆者是贊成採取一會兩院制的。西方各國,多行兩院制。但香港既然只有一個立法會,那便可以採取類如北歐挪威、瑞典等國的一會兩院的混合制。兩院如何設計,將來再議,但都應以普選產生。現在所謂分區直選,代表性太窄,必定要設計一個全港性質的普選方案,讓全港選民選出最能代表全港利益而又能高瞻遠矚的議員。也許分區直選仍要保留,但由全港普選的另一部分,必須設立。同時,如要體現功能組別議員的作用,也可規定部分候選人應包括若干功能組別的人士。但兩院制──即立法會的兩個組成部分仍應由一人一票普選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