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改革開步芻議 吳康民(全國人民代表)

       中國政治改革開步芻議 吳康民

黨委領導政府,黨委機關和政府機關一樣龎大,行政決策,均事先要經黨委批淮,這就是中國政治結構的重要特色。

我們經常可由新聞報道中得悉,黨中央決定,某某擔任某省市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黨委書記,某某擔任黨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副省長(副市長、副主席),代省長(代市長、代主席)。這說明,重要人事決定,是由上而下,上一級任命。關於政府領導人,用一個“代”字,便是仍要經過一層人民代表會議的“確認”手續,但從未有上級已公開委任,而遭下級人大否決的。

這裡可以看到兩個實際情況,一是地方各級黨政人事決定,是上級任命而非選舉;二是黨領導政,又黨政不分,造成架構重疊,影響效率。

鄧小平是政治改革設計師

中國政府由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的革命歷史形成的,無可厚非。而且已經寫進憲法,無可爭議。問題是如何領導,如何分工,使黨的領導形成強有力的領導,政府的行政效率是高度的效率。

我們說鄧小平是中國的改革開放總設計師,的確如此。早在改革開放初期,他就倡導政治體制改革,並批評黨政不分現象。但他也深知,政治改革“這個問題太困難”,“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廣泛,很深刻,触及許多人的利益,會遇到很多的障礙”。

因此,1980年他對“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長篇講話,1986年“關於政治體制改革問題”的五次談話,實際上並未付之實踐。鄧小平說﹕“經濟體制改革每前進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體制,就不能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經濟體制改革繼續前進,就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阻礙四個現代化的實現”。

重溫鄧小平的遺言,深感其高曕遠曯,也佩服其預見。

管大事不管小事

鄧小平說,“黨的領導是不能動搖的,但黨要善於領導,黨政需要分開”。又說,黨委如何領導,“應該只管大事,不管小事”。“黨委不要設經濟管理部門,那些部門的工作應該由政府去管”。

黨政需要分開,就應該實現小黨委,大政府的設置。黨委小,是小而精並不是說權力小。黨委不應該一如政府般,處處設對口部門,特別是經濟管理部門。

管大事就是管方針政策,而不是具體業務。其實黨委只要設三個部門就夠了,即研究室、組織部和宣傳部,當然也要有紀律檢查的委員會。要對口地去設什麽工業部,農村工作部以及種種經濟部門幹什麼呢。政府不是已有足夠的經濟管理部門嗎·?這些部門也不都是黨員在管着嗎?不設對口黨委,難道就會失控了嗎?這種架床疊屋,正是官僚主義的溫床。難怪鄧小平嘆道﹕“在很多事情上黨代替了政府工作,黨和政府很多機構重複”。

反對個人過份集權

黨的領導應該是集體領導,但現在各地方的領導,事實上是第一把手,即黨委書記的個人領導大過集體領導。他的思路和發言的份量很重,甚至有的就是個人說了算。黨委管了政府,政府處於附庸地位。過去下達的不少“紅頭文件”,中央是由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聯合下達,地方由省委和省政府聯合下達,似乎不如此,就不能體現下達文件的權威性。

鄧小平說,“我們歷史上多次過份強調黨的集中統一”,“很少強調必要的分權和自主權,很少反對個人過份集權”。當然,過去有過“分散主義”和閙“獨立性”,但那是在戰爭時期和建國初期。現在黨和國家的控制能力已經大大加強,權力過份集中,不利各項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個人高度隻權,使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組織成為個人的工具,就存在決策錯誤的危險。“文化大革命”,正是出在這種情況下的大悲劇。

政治體制不適應

政治體制改革嚴重滯後的結果,便是市場化了的經濟基礎,和計劃經濟時代構建的上層建築,即政治體制的不適應。

89年的六四風波後,政治改革被束之高閣。往後的中共15大、16大,雖然強調要穏妥地推行政治改革,但都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政治體制的未能改革,不僅没有解決黨政不分,機構重疊和權力過份集中的問題,更不能解決由於權力缺乏制衡而出現貪腐現象未能遏止的情況。

行政權力缺乏民主機制的制衡,權力又左右着財富的分配。如對項目的審批權,造成了不少“錢權交易”,社會不公也由此而產生。權力使不少國營大中企業在體制改革,特別在股份制改革的過程中,被一些管理人員利用權力,化公為私。這種社會不公,為邁向和諧社會造成了重重障礙。

公務員隊伍過份龎大

黨政重疊,造成了中國幹部隊伍,也即公務員隊伍的膨脹。2005年全國人大討論<公務員法>時,不僅把黨務機構成員列入公務員編制,連群眾團體的工會、婦女會、青聯、學聯工作人員,民主黨派機關人員也都列入。只要是“履行公職”,“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都是公務員。

全國公務人數因而大大膨脹。當前很難有一個準確統計數字。據說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約有1100多萬,事業單位職工人員3000多萬。有的專家統計,全國“吃皇粮”的人數高達7000萬人。

有專家在上世紀90年代到湖南安化縣進行調查。這個縣有地市級幹部3人,縣團級幹部100多人、科、處級幹部1000多人,一般幹部500多人。機構如此重疊臃腫,者百姓要跑衙門辦事之難,可想而知。

陷入障礙重重的怪園

除了鄧小平,其他中國高層領導人,鮮有對中國的政治改革問題作出發言的。江澤民在15大的報告中,也談到推進政治改革。他說要實行政企分開,但没有涉及黨政不分的問題;他說要完善民主監督制度,甚且要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但並無具體實施辦法。16大再次提出政治體制改革,許多話都是舊話重提。

17大提出深化政治體制改革,說主要是要擴大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並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但對棘手的黨政不分,機構重疊,編制偏大,行政費用偏高等問題,並未點明和提出具體措施。

政治改革舉步唯艱,多年來都是多說少改,看來真的陷入鄧小平所說的“情況太複雜”,“會遇到很多障礙”的怪圈。

試點和精簡黨委

什麼時候政治改革能開步走呢?

既然中國的機遇前所未有,機遇大於挑戰。那麼,應該在政治改革上,“抓好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銳意進取,踏出第一步。

第一步應該是精簡黨委機構,減少與政府業務部門的對口。精簡出來的人員,有的可以調入政府部門,有的可以下去作調查。我們現在的調查工作不足,未必能了解基層的真實情況。官場的應酬和迎送事務太多,浪費了相當多的領導幹部的精力。浮在上面而深入基層的很少,好講門面(搞形象工程),好說空話(善於賣弄數字)的人甚多。如果黨委能調出大量人員去進行調查,必定能為施政決策提供許多鮮活的材料。

其次可以進行試點,像辦經濟特區一樣,找 一兩 個省或市辦“政治特區”,把鄧小平的政治改革要求作為試驗的指南。 一兩 個省市試驗成功,再行推廣,這樣可以便震動較小,減少“很多障礙”,有利於理出政治改革的頭緒來。

從農民工說到政治界定

全世界的社會發展,都是由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部分農民逐步轉為工人,中國也並不例外。但獨特的是,過去農民進城鎮轉為工人,便是工人,近年農民進城轉工,卻稱為「農民工」。這個農民工和工人可大不一樣,城鎮本來的工人可以享有城鎮戶口的一切待遇,農民工卻不能,他們只有臨時戶口,醫療和子女教育等福利都欠奉。就以首都北京來說,農民工的子女教育便是大問題。雖說有為農民工子女專設的學校,但學位供不應求,農民被迫自行設立非法的子弟學校。農民工群集的海淀地區,中國農業大學出於對農民工子弟的同情,連學校工會的辦公室也挪出作為農民工子弟的臨時課室。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大城巿,如廣州、深圳、他們的子女教育,都成了農民工福利和城巿管理的大問題。至於醫療,更不用說了。

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國家,但農民工是否能進入領導階級行列,享受領導階級的榮耀和待遇,大家有目共睹。

農民工是「弱勢社群」

去年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對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作出一項決定,指出:「我國農民工隊伍不斷壯大,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在全國人大中也應有適當名額的代表」,「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省、直轄巿,應有農民工代表」。

農民工在全國人大中應有適當代表,要由全國人大特別決議加以規定,証明農民工原來便是弱勢社群。正像少數民族和婦女的代表名額,全國人大歷來都有特別規定一樣。原因在於要「保証」這些弱勢社群在全國人大中有適當代表名額。原來已是「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卻需要人大作出特別照顧,這不是對工人階級領導的一個諷刺麼?

毛澤東在1926年寫《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時,說中國現代工業無產階級約二百萬人,但卻是「近代中國最進步的階級,做了革命運動領導力量」。今天的中國農民工,已經近兩億人,為當年的100倍,難道不應該和其他的產業工人平起平坐,成為「中國新的生產力的代表」?

使人想起「包身工」

農民工成為二等工人,這是不爭的事實。看這些成千上萬遠離家鄉到珠三角、長三角打工的工人,一年只有一度可以藉春節回家鄉與家人團聚。今年碰上五十年一遇的大雪,滯留車站,受寒挨餓,有家歸不得。從電視熒光幕上看到一個個漠然而焦急的臉孔,不禁令人然淚下。他們平時已經缺乏退休、醫療、失業和子女教育的保障,還有不少被屢次拖欠工資。個別惡毒的老闆,還對他們屢加凌辱。這使我們聯想起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在上海帝國主義「外資」工廠受壓迫的「包身工」。今年實行的《勞動合同法》,也許能為他們帶來一定的保障,希望農民工的處境會一天天好起來。

農民工和工人的政治界定,還不算是出什麼大亂子。但在改革開放以前的歷次政治運動,由階級界定演變成的政治界定,都造成社會上眾多的慘劇。

階級界定變政治界定

階級的劃分,應該是以經濟為基礎。地主階級的劃分,是因為地主擁有大量的田地,剝削農民的勞動。資本家階級,是擁有生產工具和工廠,剝削工人的勞動。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土地改革,把地主富農的田地瓜分了,理論上應消滅了地主富農。留下來的地主富農個人,都應該是自食其力了。同樣,資本家擁有工廠的公私合營行動,基本上也把工廠公有了,資本家只收取若干利息。應該說,經濟基礎的變革,改變了中國各階級的組成。

但往後的階級界定,都變成一種政治界定。地主階級沒有土地,資產階級沒有工廠,但他們的階級烙印永遠存在。歷次政治運動的到來,每每要打擊一個個「地富反壞右」。無論是「改造」得如何的好,過去的階級界定是消滅不了的,這些人永遠都是鬥爭打擊對象。到了文化大革命,竟來個對「地富反壞右」的肉體消滅,多少「出身不好」的被殺掉了。出身不好的知識分子更是被鬥得死去活來。解放初期的定性和出身不好的人,永遠釘在被屈辱的枷鎖上,正所謂「永世不得翻身」。

以權力和金錢分層

改革開放以前,個人履歷的填表最重要一項是家庭出身。工人家庭出身自然最好,不然「貧下中農」也不錯。如果是地富和資產階級出身,當然低人一等。右派摘帽,還是「摘帽右派」。這種出身論身份,直到改革開放以後若干年,才慢慢消失。

現在的政治分層是以權力和金錢劃分。權力和官本位有密切關係,但有些退職的官員由於其人際脈絡,仍然可以發揮一定的權力作用。

自從進入巿場經濟體系以後,金錢的影響力大大上升。「有錢使得鬼推磨」,的確是這樣。許多民營企業主成為巨富,並進入世界或全國的富豪榜。他們是先進生產力的創造者,因而是「三個代表」中的第一個代表,並可以進入分享權力的位置。如果有些不正當的錢權交易,更可以發揮重要的政治影響。

行使權力應制度化

中國的巿場經濟並不完善,計劃經濟的體制仍然在起作用。於是出現眾多的審批權力,其中最突出的是審批土地,造成不少錢權交易和貪腐現象。

過去的政治界定是敵、我、友之分,打擊對象是敵人「地富反壞右」;今天的政治分層是權力和金錢,值得警惕是錢權交易。當前揭發的重大貪腐事件都與錢權交易有關。

所以,關鍵是加強制度性的權力,減弱人治的權力。增加權力使用的透明度和監督,使一些無限的權變成有限的權。

權力過份集中便會產生濫權,既使國家遭到損失,也是一切貪腐現象的温床。

把農民工劃分為工人階級的另一個分層是不對的,應該逐步消除對農民工的歧視政策,恢復他們應有的權益。

無論是過去的階級界定和今天的政治分層都值得檢討。特別在目前,首先應還農民工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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