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票

曾鈺成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接受《深圳衛視》訪問時指出,不少港人在內地居住和讀書,當香港有選舉時,他們雖近在咫尺卻不能回來投票;她表示特區政府會實際探討問題,讓在內地的登記選民可以投票。有報道說,政府計畫稍後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修改選舉法例,設立境外投票。

據報道,政府沒有打算改變選民資格的規定,包括不會放寬「通常在香港居住」的要求。這是合理的:眼前要研究的問題,不是如何放寬選民資格,讓本來不合資格的人可以投票,而是如何讓身在境外的合資格選民行使他們的選舉權。問題所以出現,是因為有大量合資格的香港選民在內地工作、學習或者生活。他們是依法享有在香港的選舉投票權的,只是要他們在選舉日回到香港投票,一部分的人會有實際困難。既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鼓勵港人到灣區內的各個城市創業、就業和求學是國家和特區的政策,那就應該同時有政策便利在灣區發展的港人參與香港的選舉投票。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兩地之間的正常往來嚴重受阻,「近在咫尺卻不能回來投票」的問題更見突出。許多居住在內地、往常有選舉時不辭勞苦回來投票的港人,在疫情下根本不能成行。這新增的障礙何時可以消除,可否永遠消除,現在沒有人可以肯定。這是為什麼要尋找讓他們不回來也可以投票的辦法。

根據立法會的研究資料,過去數十年,由於世界各地跨境工作或居住的人口不斷增加,容許境外投票的地方愈來愈多。至2019 年,全球共有 150 個地方容許境外投票,佔全球司法管轄區約七成。根據他們的經驗,境外投票可以採取3種方式:一是選民親身到指定的地點(例如領事館)投票,二是郵寄投票,三是委派代表投票。其中親身投票最常用,亦被認為是最可靠、最少流弊的方式。消息指特區政府正是計畫採用設立實體票站的辦法,方便境外投票。

其他地方的境外投票並非沒有爭議,香港做起來也不可能無風無浪;特別是說到要讓身處內地的港人在內地投票,反對派必然百般阻撓,這是意料中事。不過,現在要做的是為有投票權的香港選民提供便利;如果有人要阻撓,給這些選民添麻煩,他們總有一部分依然可以行使投票權,用他們的選票懲罰麻煩製造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