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二代被判刑 內地議論紛紛

2013年10月3日東方

內地著名軍旅歌唱家李雙江中將,和他的同是歌唱家的妻子夢鴿,有一個獨生子李天一,年僅十七歲。因為強姦罪被判處徒刑十年。案件轟動全國,引起廣泛討論。

正義不彰 歪理橫行

此事在輿論上的擴大,一是涉及權貴子女的教育問題。二是李天一的母親夢鴿,不服檢方提供的證據,認定審判不公,指錯的是原告,是酒吧,是社會環境,是他的猪朋狗友,是法官誤判。並不惜到公安部上訪,與律師爭論,與傳媒對罵,人身攻擊原告服務員楊姓婦女。於是事情越鬧越大,引起網上點擊討論。現在案件還在上訴中。
早在前年,李天一就以無駕駛執照駕駛豪華跑車,傷人又與人扭打而被送入少年管教所。這個出身名門又嬌生慣養的少年早有前科,於是引起有關家庭教育,權貴二代的特權思想的種種反思。並揭示當代中國社會的種種問題。而學校品德教育的欠缺,社會上金錢至上,權力至上的畸形觀念,正義不彰,歪理橫行,更是普遍現象。李天一被判刑,也許有不少人的罪行被用金錢或權力「擺平」,以至引起李天一母親有忿忿不平的感覺。
薄熙來的被審判無期徒刑,並在審判過程中增加了透明度,引起人們廣泛的讚譽,說改變了「刑不上大夫」的司法不公的觀感。這一次李天一被判刑,也被認為被告不因有高官背景而被縱容。這為中國司法被認為没有獨立審判和屈服於權貴的壓力創造了一些好的先例。但願《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從此落到實處。
我歷來認為把「公檢法」融為一體,並且進行統一領導,是不恰當的。而且公安、檢察、法院三者的權力以公安最大,檢察和法院淪為附庸,而不是相互制衡,更使法治無從伸展。在我擔任全國人大代表期間,多次提出對此應加以改善。看來,在中共「十八大」以後,這個領導體制略有變化。「十八大」報告中也強調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薄案和李案的結案似乎是個好的開始。

吸取教訓 重回正路

李天一案也為我們的教育制度以及家庭教育、社會教育提供重要教訓。現在的社會風氣有不少是「向錢看」和「向權看」。基本道德觀念和正確的人生觀並未在青少時期開始樹立,艱苦奮鬥、獨立生活的風氣尤其欠缺。更由於家人的溺愛,以至青年人到達到讀大學的階段,還有「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依賴習慣。這和我們這一代生長在民族苦難、顛沛流離以及天災人禍、民不聊生的時代實在差得太遠。當然,今非昔比,今天生活好了,物質享受豐足了,多一點享受也是應該的。但為人父母者,一味溺愛、遷就以至縱容子女任性而為,這就不是愛他而是害他。所以北京官報的短評說﹕「正確的舐犢之情,不在幫孩子逃避懲罰,而是以愛的力量,讓他重回正路」。是的,李天一才十七歲,就是坐滿刑期,也才二十七歲。如果知所悔改,仍是一個大好青年。他如果能悔罪,大概坐上三五年牢,就可以出來了。以他的藝術天份,在父母的薰陶下,還是可以成才的。
人們也不應以打落水狗的心情來對待這位「權二代」。汲取重大教訓,能悔改就仍是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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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吳康民

大紫荊勳賢(1926年-),香港教育學院榮譽院士,1958年擔任培僑中學校長,1985年擔任校監,1997年任校董會董事長。2005年擔任培僑中學、培僑小學及培僑書院的培僑教育機構董事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