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屆特首能連任10年嗎?

過去,我曾估計中央的意圖,是希望2012年上任的行政長官,能迎接2017年普選的挑戰,連任10年。因此我曾在本報《筆陣》欄寫過﹕“2012年選出的行政長官,極可能任期10年,打破董建華和曾蔭權只任一期半的紀錄”(見200981《三論誰是2012年行政長官》,已收入日內出版的《闖進政治禁區》一書,天地圖書公司出版)。

現在看來,這個可能性不大了。因為﹕

第一, 目前有意出來競逐第三任行政長官的,都已浮上水面,大家早已有所品評。他們是否極孚眾望,能力超強,自有公論。要經歷5年的考驗,已經不易,何況10年﹗

第二, 為了迎接普選,選民和公眾對新的一位行政長官,要求必然更為苛刻。他在任內五年,難免出現差錯,如被放大,造成政治風波,必然傷害這位特首的威信。積小成多,五年後不下台幾難矣。

第三, 準備迎接普選的候選人,必然蓄勢待發,無論是建制派或反對派,都會對當任的特首攻其一點,不及其餘。其火力之猛,必超現在。

第四, 新任行政長官,為求穏定管治,必然不徐不疾,難有特殊建樹。而公眾則有求變心理,這就增加特首連任的難度。

下屆是過渡型特首

據此立論,第三屆行政長官,必然是一位過渡型的特首,他就是任期五年,便功德完滿。如果在普選中得到連任,那是奇蹟。

2017年,有哪一位能脫穎而出,勝任第一位普選的行政長官呢?

如果說在七年之內,有新人上場,一時甚得人望,恐怕不易。如果是現在已經活躍政壇的人士再度參選,企圖以普選的優勢上位,有没有可能?

如果是建制派人士,當然容易得到建制方方面面的祝福,有較大的優勢。但畢竟是普選,要經選民一人一票選出的考驗。這位候選人如果各方面的條件不太突出,恐怕落選的風險頗大。

如果是反對派的候選人呢,他要過推選委員會這一關不易。但是推選委員會如果設定的門檻過高,一定引起公眾的詬病。

合理的篩選是必要的。像第一屆行政長官的選舉,來了不少名不見經傳而是“搏”宣傳的人物。但建制派候選人應該要敢於面對反對派人物的挑戰。

這既要看這七年建制派的群眾工作做得怎麼樣,明年的區議會選舉的成績怎麼樣。

“為他人做嫁衣裳”

萬一反對派的人物當選了怎麼辦?

當然中央可以用〈基本法〉授予的權力加以否決,即是需要重新選舉。但是這樣的震動十分大,即會產生所謂“憲政危機”。在外國不是没有這個先例,而且也有中央和地方由對立派系分別掌權的例子。

相信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選擇一位與中央對抗的人物來當權,只能製造混亂。何況中央還有其它的憲制權力,如任命主要官員和解釋法律的權力等等。如果這位反對派的特首不改弦更張,接受中央的領導,實行擁護中央利民合作的政策,他的位子是坐不穏的。

下一屆上任的行政長官,最重要的工作便是為20172020年的特首普選和立法會普選做好準備工作,也要解決〈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問題。他的任務是艱巨的,也是不討好的。 他只能“為他人做嫁衣裳”,或者甚且便是“春蠶到死絲方盡,蜡燭成灰淚始乾”。他只能為下一屆選舉舖路,時勢廹使他要有犧牲精神,這也就是第三屆特首不易連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