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個未滿十八歲的中學生,十三歲就加入黑道,最近更充當殺手,在一宗黑社會內鬥中,開槍殺死台中「角頭」(頭目的意思)翁奇楠。這位叫廖國豪的中學生,後自動投案,並說道﹕「台灣教育害了我﹗」
此事在台灣引起轟動効應,在新學年開學之前,台灣各大報都以頭條熱烈討論,八月廿六日<聯合晚報>,大字標題﹕「誰逼少年當殺手?」是學校、家庭抑或社會?八月廿七日的<中國時報>社論﹕「十八歲的殺手的錯誤,大家都有責任」。
五月底,他殺了翁奇楠,之後東躲西閃,最後選擇投案。他說,是教育害了他,他在學校得不到認同,老師不喜歡他,於是他缺課,不回家。
這位在小學時期還是師長同學眼中的乖孩子,在初中時代郤混入黑道。五年前便曾結伙搶劫金舖,搶夜歸婦女的皮包,還替老大揹槍,開槍,終於成為殺手。
廖國豪生長在單親家庭,母親早已離家出走,父親自己是個瘾君子,多次出入監獄。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更因為他的功課不好,逃學,老師和學校也放棄了他。正是在家庭和學校都得不到認同和溫暖,他才會走上混入黑道的不歸路。
台灣輿論認為,廖國豪出身於破碎家庭,家庭教育已經缺失,學校理應對他特別關懷和照顧。他雖然學業成績不好,但他也曾在學校擔任過籃球隊長。既然他在體育方面有一技之長,學校應該在這方面加以鼓勵,不應袛因學業成績不佳而加以放棄。如果他在籃球活動方面有成就感,也不至於走上僱傭殺手的末路。
台灣的評論家指出﹕我們社會中還有多少本性善良,只因為功課跟不上,就被掛上壞孩子標籤的學生?我們社會上還有,將會有多少被「迫上梁山」的廖國豪?
一個個案激起千重浪。香港也不乏一些典型教育失敗的個案,我們能因此得到啟發嗎?
對未成年犯的寛容
無獨有偶,在台灣廖國豪案鬧得熙熙攘攘的時候,北京<人民日報>發表整版的文字,它的通欄標題是﹕「不讓孩子一失足成千古恨」。並發表短評﹕「每個失足少年都值得關愛」,使我們看到內地社會對未成年犯罪寛容教育的陽光。
<人民日報>完全没有触及台灣的廖國豪事件,但時間是這麼巧合。不過台灣<中國時報>的調子稍嫌低沉,說「在少年殺手輓歌響起的同時,此刻需要的是一個勇於反省的聲音,否則悲劇還會再發生」。而<人民日報>的評論強調﹕寛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便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護向前延伸,把每個涉案的未成年人從外在的教育感化轉入內心深處的剖析,從而打開未成年犯罪嫌犯人的悔罪之門。
內地對待少年犯罪首先從司法和法律層面考慮,看重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在感情上的變化,有利於其悔罪。
台灣的輿論偏重於責備學校教育,認為是學校放棄了他,才會讓廖國豪也放棄了自己。但學校的老師們郤感到委屈,認為,問題在於家庭教育,老師曾拜訪他的家庭多次。但家裡負責養育的只有阿公阿嫲,老人們也弄不清楚孫子到底是什麼回事。老師們說,缺了家庭這一塊,學校的老師再有愛心恐怕也力有不逮。
其實台灣<中國時報>的社論也說得對﹕「大家都有責任」,家庭、學校、社會。大家都應該對具體事件作出客觀的分析,總結經驗教訓,讓學校教育更能照顧到每個學生的個體,了解他們的思想動向和活動規律。同時加強和家庭的聯系,了解他們在校外活動和生活的細節。社會上也要提供更多的青少年健康活動的場所,而社工們也不應是泛泛地做工作,而是要深入個案,防範未然。
<人民日報>連司法機構也拉了進來,那是在發生少年犯罪之後。少年司法的宗旨是在於挽救和矯正,而不是單純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