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 香港仔《從心所欲》
民意調查調示,市民對上星期發表的財政預算案的評分為4年來最高;對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的評分,亦升至2018年2月以來的新高。毫無疑問,預算案贏得市民讚賞的原因,是它推出多項支援市民和企業共渡時艱的措施,特別是向所有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一萬元現金。
公眾支持這份預算案,而且要求盡快把現金發放到市民手裡。立法會裡如果有任何議員阻撓預算案通過,就等於與廣大市民為敵。可是,在反修例風波裡一直與警隊作對的反對派議員,不甘心讓增加警隊開支的預算獲得通過,於是要求把警隊開支從預算案分拆出來處理。
「分拆處理」並不符合立法會審核和通過財政預算案的程序。《公共財政條例》規定,財政司司長擬備的預算案,須將預算開支按總目及分目分類,列明每一總目的涵蓋範圍和預算開支總額,以及每一分目所需的備付款額;各個開支預算總目都要包括在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的《撥款條例草案》中。這規定不容許把任何一項開支預算從整體的預算案分拆出來,獨立處理。
為什麼立法會財委會先前通過撥款300億元成立防疫抗疫基金,又可以獨立處理呢?那300億元開支,是屬於2019-2020財政年度的。財政司司長擬備這個年度的預算時,不可能預見「新冠」肺炎疫情爆發,當然沒有把防疫抗疫基金列入去年2月發表的預算案裡。今年初疫情爆發,政府當局認為需要盡快撥出額外資源,用以即時提升政府、醫管局和社會各界的防疫抗疫能力,以及向受疫情嚴重影響的企業和市民提供急切援助,於是未及等待財政司司長提出新年度的預算案,便向財委會申請撥款。根據《公共財政條例》規定,該筆已獲財委會批准的額外開支,須列入稍後交立法會審議通過的《追加撥款(2019-2020 年度)條例草案》。財政司司長今年的預算案演辭亦說明,過去6個月,政府先後推出4輪紓困措施,連同成立防疫抗疫基金,令 2019-2020 年度開支超出了原來預算,出現了378億元的赤字。
跟防疫抗疫基金不一樣,不論是每人派一萬元現金,抑或增加警隊開支,都屬於2020-2021年度的預算,不能分拆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