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手

曾鈺成

正在北京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議程包括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如果決定獲得通過,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將獲授權制定法律,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全國人大常委會並將決定,把制定的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實施。

去年底公布的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在「 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部分,已提出要「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對於香港來說,這要求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是十分明顯的。「修例風波」發生以來,挑戰國家主權、危害國家安全、衝擊「一國兩制」的情況在香港不斷發生,而且越演越烈。由於香港一直沒有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令一些勾結外國勢力從事分裂國家活動的人以為有恃無恐,愈來愈猖獗。同時,敵視中國的外國勢力對香港特區事務的干預,也愈來愈囂張。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已是刻不容緩,不能再拖。

以香港目前的社會環境和立法會的狀況,如果靠特區政府啟動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程序,根本不能保證法律在立法會獲得通過。任何國家都不能任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受約制,無法無天。中央政府研究了各種可行辦法,決定採取由全國人大作出決定、人大常委會制定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施行。

反對派說,由人大常委會制定「港版國安法」,是「僭越《基本法》賦予香港就國家安全自行立法的權力」,「宣判『一國兩制』死亡,實行『一國一制』」。這是睜着眼睛說瞎話。是誰令香港不能自行立法?特區政府一直不能履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憲制責任,正是由於反對派拼命阻撓。如果像反對派說的那樣,實行「一國一制」,那可簡單得多:全國性的「國家安全法」已經可以在香港實施,不用研究「港版國安法」了。中央政府依照《基本法》規定的機制,制定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正是為了維護「一國兩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