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亞並未越軌 沒必要大潑冷水

想不到與劉夢熊先生在本報同文會友不久,卻要打一次對台,真是罪過,罪過!
劉先生在七月二十九日本報「龍門陣」中著文,題目是《善意提醒豈算干預》。文章指的是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北京接見香港一批大學生時所發表的言論。
對王光亞的言論,我已在上周本欄有所論述,此處不贅。劉先生的文章比我的評論早幾天出爐,他的主旨是駁斥香港反對派指王的言論「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劉認為,香港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王光亞為
香港好,對香港管治中被實踐證明效果欠佳的思維方式作善意提醒」,「反對派憑甚麼指王光亞『干預』呢?」劉文的結論是:「王光亞好心提點有錯嗎?」
劉的說法,與上周我在本欄所說的觀點完全一致。我也認為,王光亞一再發話,「是好事不是壞事」,「他講的是理論,並不是針對香港的具體施政指手畫腳,何干預之有?」
不料事隔數日,劉夢熊先生又指王光亞的言論已超出中央管轄範圍,特首應該「說不」。他計劃去信國家主席胡錦濤及副主席習近平,要求港澳辦注意「分寸」。
他還說,雖然王光亞是善意提醒,但已超出「中央管轄的國防和外交範圍」。又說,王光亞只是正部級幹部,不是國家領導人,所以對於他的批評要分清楚。
這涉及兩個問題。第一,如果是國家領導人,是否對香港事務的批評便可以放寬,不必考慮是否涉及國防和外交範圍之外的事情,而王光亞只是「正部級官員」,所以講話便要講究分寸?
第二,王光亞主任的講話,是否已經觸及干預香港內政,破壞「一國兩制」,違反了《基本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一個問題,我認為遵守《基本法》中「一國兩制」的基本原則,全國官員包括最高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都要遵守,不能說正部級的官員便要遵守,國家領導人便可以不遵守。這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應該堅持,封建社會的「刑不上大夫」、「朕即國家」的觀念更應該摒棄。這裹不存在是否國家領導人或正部級官員之分。
第二,這是個關鍵問題。港澳辦主任應該對港澳工作如何表態,才不算越軌?
我曾說過,過去港澳辦主任從不表態,當然不說不錯。胡錦濤主席和溫家寶總理歷來接見香港特首時都會說一番話,其中也許有要求特區按照《基本法》依法施政之類的套話,但也有談到要求香港要注意解決深層次矛盾之類的惹人遐思的話。
從來都沒有人認為這些國家領導人的話是干預香港內政,但為甚麼到了「正部級」的王光亞嘴裹說出,就成了問題呢?
講原則問題沒犯禁
我認為,王光亞講的都是一些原則問題、理論問題,例如說香港要有一些政治設計和長遠計劃,要根據計劃來制訂目標和政策。這些都是理論,也並不是新鮮的意見,如果這些說話是在特首述職時由胡主席或溫總理說出,特首也許會當場記在筆記本子裹,香港包括反對派也不會指摘為干預香港內政。何獨在「正部級」的王主任的口中說出,便成為干預呢?而且要勞煩政協委員告狀告到中央主席和副主席那裹呢?
如果這個告狀成功,王光亞一定在今後噤若寒蟬,不再發話。香港人是否覺得這才是大大的好事呢?
這樣說來,去年中聯辦出頭與民主派的頭頭就政改問題交換意見,更是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了。很顯然,去年這個行動是中央授意的,而民主黨的領導也樂意與中聯辦溝通。大家的接觸,和緩了香港政局的內部矛盾,解決了政改方案的基本分歧,受到廣大群眾包括大部分民主派人士的歡迎。事實證明,中央駐港機構的適度參與,是符合香港利益的。
現在,有一位新上任的港澳辦主任,願意來香港接觸各階層的群眾,願意在北京接觸各方面訪京人士,特別包括年輕的大學生,願意對香港深層次問題發表一些理論性和原則性的意見,何必便對他大潑冷水,並且把狀告到最高領導人那裹?
劉先生還要求曾蔭權應捍
「一國兩制的核心價值」,對干涉港人高度自治的,不應事事Say Yes。似乎要求特首與他站在同一陣線,抗拒王光亞的干預。我可以肯定,曾蔭權不會向北京告狀。

先生近年在香港是一位敢言的政治評論家,以身為全國政協委員而大膽批評內地時政而著名。以劉先生的風骨,並不是隨風擺柳之輩,站在朋友的立場,希望早日有以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