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作與地上遊行

730,<星島日報>以顯著標題寫出﹕“吳康民廣州搞地下活動”看後甚為納悶。

細看內容,原來引自一本“回憶錄”。該報道寫道﹕八九年六四政治風波以後,“培僑中學校長吳康民,含着眼淚說解放前,他在廣州做地下工作,搞學生運動,被發現逃來香港。但國民黨也没有用坦克、機槍、士兵去鎮壓”。

此段報道如果出諸該回憶錄,便是失實的敍述。我當時對六四的開槍鎮壓,十分不理解。面對電視熒幕鏡頭,我的確十分激動。並表示在廣州參過反內戰反飢餓的學生運動,矛頭針對當年的蔣介石國民黨政府。國民黨雖然不滿學生遊行反對它,但懾於全國學生波瀾壯闊的聲勢,也不敢出動軍警,而是利用一部分便衣特務,扮作工人群眾,在長堤撕打手無寸鐵的學生,造成部分的學生受傷。

是參加者而不是組識者

當年我是一個不滿二十歲的大學生,是學生運動的參加者而不是組織者。在學生運動中,有許多大哥、大姐,思想和能力都比我成熟,他們才是組織者和領導者,所以我不敢掠美。

況且,我也並没有“被發現”而逃港。我仍然唸完我的大學課程,寫完畢業論文,在畢業後才來香港工作。詳情都寫在最近出版的<吳康民口述歷史>之內。

另一本最近出版的<中共在香港上卷>,又寫到上述這個寫回憶錄的人士的回憶。他說,“吳康民在教聯會成立之初,帶隊到教協來拜訪時,感到吳態度傲慢”。

事過三十多年,當時情景已經淡忘。但如果我對教協的領導人“態度傲慢”,又何必登門求教?這是不合邏輯的。倒是我與這位教協領導人有若干次交往,對這位號稱民主派大老的民主精神,是有一些看法的。但斯人已逝,按中國人的傳統,為逝者諱,對死者總要存幾分厚道,許多話便不便說了。

這裡要說明的,只是我在廣州參加學生運動,是“地上遊行”,而没有“地下活動”。

港英迫害,轉入地下

說到地下活動,在香港倒有一次。時間逾半年之久,那是在“六七暴動”,即“反英抗暴”的時候。

六七年春季,我以撰稿人身份,應香港中新社之邀,與該社成員黃德海、司徒嬋等人赴內地旅行參觀。在到延安之時,香港傳來人造花廠工潮事件,而且愈鬧愈大,當時不明所以,而中新社也中止行程,讓大家回港觀察事變。

回港翌日,就被通知參加在銅鑼灣裁判署出發的遊行,之後一場抗暴鬥爭,都在當年“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的號召下參與,但懷疑常常浮上心頭。至於演變成為武鬥,違反中央一貫對香港的“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政策,我是不同意的。而且放置真假炸彈,擾民害民,更與標榜為人民服務的主旨背道而馳。

大石砸死蟹,我們小人物不可能影響決策。但港英當局卻當我是重要人物,終於演出截留汽車,逮捕我的副手的一幕。

事緣學校有一架小汽車,當時由陸姓司機駕駛,乘坐着學校的副校長外出。至鰂魚涌附近,港英特務誤認車中是我本人,即強行截停,連人帶車解往警署,後以莫須有罪行將他們判處徒刑,送赤柱監獄監禁。

至此,我已不可能公開活動,只能轉入地下。並且狡兔三窟,多次轉移居住地點,逃避捜捕。當年好在有一班熱心愛國愛校家長,特別是的士司機。他們消息靈通,且有無線電通訊(那時候還没有手機),可以通風報信。

這是生平第一次轉入地下活動,但仍能對校政發號司令,如嚴禁在學校內實驗室等地試驗爆炸物,反對學校宣布退出會考等等。

年青一代應接受磨練

後來這種所謂“武鬥”,受到周恩來總理的嚴厲批評,毛主席也並無改變對香港長期打算政策,鬥爭漸漸平息。“反英抗暴”無疾而終。港英當局也改變過去漠視民生的高壓政策,中英關係趨向正常,我也恢復地上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雖然很有興趣看地下鬥爭的小說和劇集,因為這比西方的諸如鐵金剛和占士邦的東西好看。前者有人情味而大部分有歷史事實根據,後者荒誕不經而且靠機關嚇人。但余生也晚,没有機會如<星島日報>賜予美名,參加廣州地下活動。但我的父兄參加過,所以家庭的薰陶,也略知一二。正如我在口述歷史一書中的序言所說,“我的人生經歷太單一”,“缺乏曲折離奇,峯迴路轉,起伏跌宕,引人入勝”。今太平盛世,正當鬥爭好過危險鬥爭。人是要接受磨鍊的,希望年青一代,都能接受社會磨鍊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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