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對話

特區政府上星期舉行了首場社區對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4位局長與150名市民進行了坦率的交流。在社會氣氛依然繃緊、抗議行動未有平息的情況下,對話文明有序地進行,發言的市民雖然立場各異,且不乏尖銳的意見,但仍做到互相尊重,維持和平的氣氛。市民和官員在會上的表現都值得稱讚:市民的發言並不只是宣示立場或者發洩情緒,當中有不少經過深思熟慮的見解、善意的批評和積極的建議;官員們聆聽意見態度認真,特別是林鄭,謙卑誠懇的表現,贏得各方面不少正面評價。

給對話會潑冷水的人當然少不了。有批評說,對話只是「公關騷」,沒有實質作用;對市民提出的訴求,林鄭只是重覆過去說過的話,沒有新的回應;更有說活動安排「擾民」,妨礙了附近商鋪的營業,以及學校、醫院和其他社區設施的運作。

是「公關騷」便不應做嗎?即使對話不能馬上解決什麼實質問題,如果它有助於減少政府和市民間的隔膜、改善政府和市民間的關係,如果它可以發揮這種「公關」作用,為什麼不應該做?對話中有市民再次提出社會上已討論多時的訴求,例如設獨立調查委員會;政府未有新的決定之前,林鄭當然不可能即場作出跟以往不同的回應。對於在現場不能立即回應的意見,政府回去應認真研究。林鄭承諾,政府會研究官民對話反映出來的問題,「轉化為具體行動 ,共同建設未來」。

至於批評對話安排「擾民」的人,似乎從未聽到他們對堵路、干擾港鐵運作、破壞公共設施等嚴重擾民行為發表過任何意見。大家都看到,社區對話不得不採取若干「擾民」的安排,只是因為要防止暴力分子破壞。如果大家都願意以和平對話代替暴力破壞,擾民的事便不會發生,最低限度可以減少。

有人說,光靠對話不能止暴。現實固然如此:暴力極端分子沒興趣對話,只會繼續搗亂;但這無損對話的重要性。正如林鄭月娥說,對話是社會走出困局有意義的一步。第一次社區對話是成功的;林鄭和她的團隊應繼續通過社區對話和其他形式,廣泛接觸不同階層、背景和政治立場的市民,向社會證明對話勝於對抗。(完)

【 作者按:本欄上星期評論美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是根據該法案今年六月的版本;美國國會現在討論的是再經修改的版本,但本欄所作的結論依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