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文化

我處理社民連三名議員大鬧會議廳的表現,惹來一片劣評。有報道說政府內部對我沒管好會議紀律十分不滿;有評論說我一坐上主席位置,便被「玩殘」了;議員當中,除了一兩位建制派朋友出於道義為我美言幾句,其他都異口同聲對我的能力表示質疑。有議員批評我容許長毛對着行政長官罵足數分鐘不予制止;有議員指我怯場,不能掌握會議節奏;有議員認為換了是前任主席范太,早就宣布暫停會議,不會讓議員在鏡頭前胡鬧。

這些批評,對我或許有點不公道。我把三名議員逐出會議廳,破了歷史紀錄:以往從未試過在一次會議上有三名議員被命令退席的。出席會議是議員的基本權利,不應輕易被剝奪。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倘議員「行為極不檢點」,主席「須命令其立即退席」;但怎樣才算「行為極不檢點」,議事規則沒有定義,只能由主席自行判斷。我當了三屆立法會議員,像這次三名議員的鬧事行為,從未在會議廳裡出現過。怎樣處理這種場面,沒有規矩可以遵循,沒有先例可以借鑑。

我想,社民連三人挑戰議事規則的行為,往後不會收歛,還會升級;既然人人都認為我執法不嚴,以後我管理會議秩序的尺度應該收緊,對破壞秩序的行為要迅速制止,果斷處理。我覺得主席座位的擴音系統聲量太小,我說話時被鬧事議員的吆喝蓋過了。我叫秘書處把聲量調高;沒料到這在日後竟給我帶來麻煩。

對於我第一次主持的那次立法會會議,社會上議論最多的,不是我主持會議的表現,而是「掟蕉」的行為。

黃毓民擲出「議會百年第一蕉」,令許多認為議會尊嚴必須維護的人感到震驚,包括泛民陣營的頭面人物。當時身在英國的陳方安生,越洋發表聲明,指黃毓民的行為不負責任、嘩眾取寵,只會令支持社民連的選民失望,「甚至為那些一直聲稱香港人未準備好民主普選的人提供藉口」。她說,「希望立法會主席和不同黨派的議員拒絕這種行徑,恢復立法會的尊嚴和權威」,隱含着對我的批評。

公開批評「掟蕉」行為不當的名人,還包括彭定康、周潤發和杜琪峯;很多人儘管認為生果金應該提高,都不贊同「掟蕉」的手法,認為損害了立法會形象,教壞孩子。這些批評,黃毓民和社民連拒不接受,一一予以反駁。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贊同社民連「沒有抗爭,哪有改變」的口號,為「掟蕉」歡呼喝采,認為那是替很多對政府不肯提高生果金感到憤怒的人出了口氣。

「掟蕉」是一時衝動,還是早有預謀?香蕉沒有擊中曾蔭權,是眼界失準還是故意?議員桌上除了香蕉,還有更具「殺傷力」的雞蛋,為甚麼不擲雞蛋而擲香蕉?這些問題的真正答案,只有黃毓民自己知道。但無論如何,他這一擲,令「掟蕉」成為立法會議員用行動衝擊議事規則的先例和象徵。事件發生後多年,人們談到立法會裡的激烈行為,不論褒貶,總會拿「掟蕉」作例子,雖然黃毓民後來有很多比「掟蕉」更激烈的舉動。

黃毓民帶頭的社民連的抗爭行為,改變了香港的議會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