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對人說,如果一個人接任一個單位的主管,或者一個幹部接任一個地區或者部門的領導,下車伊始,便對前任全盤否定,說得一無是處,這個人不會是個「好東西」。當然,如果前任的是一個犯罪分子,是一個貪腐有據的人物,是一個已被判刑或開除公職的人,自當別論。
我看過幾個這樣的人。他們一上台,便嘩哩嘩啦地發議論,說前任這也不是,那也不對,然後以「救世主」的身份自居,認為要改變現有單位或地區的面貌,一副捨我其誰的嘴臉。
內地有某人文革後接任某大專院校的領導,便把前任批判得體無完膚。前任是一位老革命,退任是由於正常退休,並無犯甚麼大錯誤。然而,某人一上台,便指斥前任諸多不當,把他多年的工作全盤否定。於是,這位退休的老幹部回到家鄉後,逢人便訴苦,認為受了委屈。
後來,某人又調到香港,同樣是否定一切。
厚道的人會說,一個人工作多年,犯點錯誤是難免的;但是,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按照中國人的傳統,總要多說幾句好話,不能一如文化大革命中的「鬥垮、鬥臭」吧。
有功說功 有過說過
毛 澤東在擔任中國最高領袖的時候,犯過嚴重錯誤,害死了成千上萬的人,製造了成千上萬的冤假錯案。毛澤東被中共元老陳雲認為是有功、有過、有罪,說他建國有 功,治國有過,文革有罪,功過如果相抵,有罪也不能饒恕;反觀鄧小平仍然認為毛澤東功大於過,對他的批判仍然是十分有節制的。
按照實事求是 的原則,應該是有功說功,有過說過。不過,中國人受封建意識的影響太深,按「刑不上大夫」的傳統,總是對下級嚴,對上級鬆。有傳說云:「刑不上政治局常 委。」當然,現在也有個別官至政治局委員的人被公開定罪的,過去有陳希同、陳良宇,今天有薄熙來,但一般貪腐被定罪的,還是以基層幹部為主。
為賢者諱,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另一個不實事求是的傳統。於是,一些生活不檢點的領袖,某些生活上的惡行都不能公開。近年便頗有一些野史在坊間流傳,但由於不少都是加鹽加醋的,只能姑妄聽之,難以盡信。
由於我們在言論上禁區處處,所以輿論監督不能暢行無阻,這也在相當程度上妨礙了對官員貪腐行為的揭露。
至於話語權又往往為有權勢的人士所壟斷,所以他們說你的不是,你便百詞莫辯。後任否定前任,前任如果無權無勢,便可能「沉冤莫雪」。
像上述某人的否定前任,更可能謬種流傳,使人對其前任有不良印象,這還是斯文點的了。如果某人要加以陷害,插贓嫁禍,那更是含冤莫白了。當然,如果某人只是要打擊前任,以樹立自己的權威,那還不到搞陰謀詭計的地步。
陰謀詭計 不是正途
薄 熙來也許是最新的一個。薄熙來到重慶上任,為了樹立自己的權威,難免也有打擊前任的言詞流露,這裏頭也有高明與低下之分。薄熙來以大樹自己和重慶模式為 主,某人卻以打擊前任為主。不過,薄熙來的做法明顯地不與中央保持一致,其特立獨行也引起了其他省市側目,終於倒台收場。
打擊別人,抬高自己,耍小手段以至搞陰謀詭計,以鋪墊升官之路,並不是正途,十個這種人,十個都會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