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受寬待 冤死未補償 2012-6-14

新近報載,文化大革命時期反對考試、交白卷「英雄」、因而竄紅並當上高官的張鐵生,現在於東北做生意,經營有術,已成為億萬富翁。

過去在清華當紅衞兵頭目的蒯大富,以動輒打人致殘著名,據說後來到深圳經商,也頗有斬獲。

著書立說 享受自由

至於在深圳經商有成的,還有在文革時期以工人代表的身份而當上副總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的吳桂賢,她還曾經來過香港參加吳氏宗親會的活動,致詞時滿口不忘「在毛澤東主席和共產黨的領導下」。

甚至在文革中以筆桿子殺人的戚本禹和徐景賢,文革後仍然能夠著書立說,享受言論自由。一九九一年,我曾經率領人大代表團赴上海訪問,在與當年擔任巿長的黃菊(後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談話時,我問道:「戚本禹悔改了沒有?」黃菊答:「沒有。」

最倒楣的可能是保衞西沙群島的戰鬥英雄吳先鋒了。吳先鋒作為工農兵的兵的代表,與珍寶島保衞戰的孫玉國齊名,後來孫玉國當上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吳先鋒則擔任全國人大常委。不過,去年年底的報道說,他退休後窮困潦倒,近年更患上白血病,醫療費用無着落,晚景淒涼。

這些在文化大革命中竄起的新貴,在打倒「四人幫」以後,絕大部分受到寬待。除少數罪大惡極的首兇受到判刑之外,大部分或輕判或免刑責,就是「四人幫」以及林彪的幾位大將,其判刑後不久便保外就醫,不少人得以善終,有的人還到海外出版回憶錄。

比起在文化大革命時期受到殘酷迫害的幹部以及許多著名的知識分子,這些人的境遇實在好得太多了。事實上,有許多被迫害的幹部和群眾,雖然後來得到平反,但並未獲得補發剝奪他們應得的報酬。

逍遙法外 大有人在

例 如解放前曾協助地下黨工作的丈夫從事革命工作、解放後在鄭州郵局和鐵路局秘書室工作的王佩英。上世紀六十年代大饑荒餓死人的時候,她曾經公開批評毛澤東的 錯誤,被當作反革命分子受到種種酷刑,在獄中又受到慘無人道的折磨,一九七○年被判處死刑,一九八○年宣布平反。但是,由於沒有評上「烈士」,不能給她撫 恤金,鐵道部只願出三千元,再要鐵道部研究院出三千元,叫做苦難補助金了事。

王佩英的撫恤還是好的,因為她的事件太著名了。然而,在歷次極左的政治運動中被迫害致死以及慘殺的何止萬千?他們在精神上和物質上得到補償了嗎?

從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七六年,差不多年年都有政治運動,年年都有冤假錯案,受折磨、殘害致死的人數以百萬計,相信許多人至今仍未在精神上、物質上得到應有的道歉和賠償。

在 文化大革命和歷次政治運動中整人的有形和無形的兇手,逍遙法外的大有人在。有的人雖然並不直接殺人,但他們作為幫兇的面目仍是猙獰的。今天他們趕上改革開 放的大氣候,創業致富,如果手段合法,也就無可厚非。但是,兩者對比,難免令人產生感慨,難道「好人好報,惡人惡報」的俗語已經過時了嗎?

個別人物的浮沉暫且不論,但歷次政治運動造成無辜受難者和被株連者的生命權、人身自由權、人格權等遭到侵犯的歷史教訓必須吸取。建立法治社會,並使司法權走向正軌,應該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