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補選”中官“民”的得和失

立法會五區“補選”終於落幕,市民投票率比發動此一鬧劇“公社連”估計的20—30%為低,衹達17.1%。證明此種浪費公帑,擾亂香港政治秩序的行為不得人心。

但“公社連”也不是全無收獲的,它的得益有三﹕第一,從去年10月提出辭職再選,至今達七個月,叫囂的口號不斷創新,蠱惑人心。從“五區公投”到“全民起義”到“解放香港”,總之就是要触動中央和特區政府的神經,鬧得中央政府不得不一再表態,並使特區政府於尷尬境地。幾個小鬼可以掀起千層浪,應該心滿意足矣。

第二,從此提高知名度,有利於下屆競選。比如陳淑莊,知名度極低,進入立法會後也鮮有表現,願本就不是搞政治的料子,此次補選,“一舉成名”。 第三,煽起社會上走激進極端路線的情緒,增加了同路人,爭取了一小部分激進的青年人和大專學生。

“社民連”要付出代價

但是在大多數崇尚理性的香港人看來,他們也要付出重大代價。從在議會上撥掃水杯、拋擲香蕉、擾亂秩序、無理取鬧,到搞了這樣的一個浪費公帑的“大騷”,這種不講法治,不講秩序的只有破壞而没有建設性的行動,究竟能維持多久?究竟能否永得人心?

其次,這一次的鬧劇鬧出了“泛民主派”的分裂,恐怕也是無法彌補的。不僅泛民主派分裂,參與鬧劇的公民黨也會分裂。這種裂痕,已在“補選”之前呈現,不走激進路線的另組“普選聯”。但在這次“補選公投”的街頭拉票中,各泛民議員的取態,不是表明各有所需嗎?

最可笑是此次行動的發言人余若薇,真正是“跌咗落地還要拿回咋沙”,說投票人超過50萬,是20037·1遊行以來泛民最大的動員。即使是並不公正的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調查,也說有一半投票者只是“盡公民責任”,如何能盡算在支持他們的什麼“變相公投”、“全民起義”的身上?

兩件尷尬的事情

香港特區政府在此次補選前夕,也冒出了兩項會令他們自己尷尬的事情。

一是行政長官要不要去投票?

二是行政長官有没有動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投票支持政改方案?

行政長官要不要投票,曾蔭權頗有猶豫,所以他遲遲未敢表態。直到514晚,方才“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掩面”,宣布他和問責官員不參加投票。

這個決定,當然不太理直氣壯。因為“補選”是政府行為,是按照法律規定而行的,而且政府也發出投票通知,刊登投票廣告。照理,行政長官應履行公民責任,帶頭投票。但行政長官的宣布,說這次補選是不必要的,是非正常的補選,所以他不投票。

這是情理和法律的交戰,難怪曾蔭權要考慮良久。但是為什麼不早點兒果斷地作出決定呢,為什麼在補選問題上不早日運用影響力在立法會中否決掉呢,因為這個議題並不需要三分之二的票數通過的呀。

雙曾的“羅生門”

另一個關於曾鈺成辭職投票的問題,也是主動鬧出來的,為泛民的指責增添柴火。

政改方案能否通過,多數人持悲觀態度。特區政府如果有本事爭取泛民的三票,也不必事先張揚。事先張揚只有令泛民的動搖分子望而郤步。假如需要最後的關鍵一票,應該是秘密武器,不應提前宣布。

至於曾蔭權是否有與曾鈺成談及政改的事,兩位領導人聊上這個話題,稀鬆平常。所謂“施行壓力”,完全是無中生有。

這事居然鬧出“羅生門”。特首辦鄭重其事否認,曾鈺成說泛民斷章取義。何秀蘭、李卓人不顧誠信道義,就是要捅這個馬蜂窩,真正是一場茶杯裏的風波。

這兩件事,再一次反映特區政府的弱勢。

公社連在這次補選之前是採取攻勢,要把事件不斷炒熱,並不斷製造話題。除上述兩事之外,把商台為民建聯做節目,以至六七年的林彬事件等等,都拿出來炒,為建制派抺黑。而特區政府和建制派郤取守勢,整個過程都欠缺有效的策略,顯得有點被動。

公社連“公投”的失敗並無助於提高特區政府的威信,往後的問題多着。政改方案能否通過,便是即將到來的又一個政治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