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農民工說到政治界定

全世界的社會發展,都是由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部分農民逐步轉為工人,中國也並不例外。但獨特的是,過去農民進城鎮轉為工人,便是工人,近年農民進城轉工,卻稱為「農民工」。這個農民工和工人可大不一樣,城鎮本來的工人可以享有城鎮戶口的一切待遇,農民工卻不能,他們只有臨時戶口,醫療和子女教育等福利都欠奉。就以首都北京來說,農民工的子女教育便是大問題。雖說有為農民工子女專設的學校,但學位供不應求,農民被迫自行設立非法的子弟學校。農民工群集的海淀地區,中國農業大學出於對農民工子弟的同情,連學校工會的辦公室也挪出作為農民工子弟的臨時課室。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大城巿,如廣州、深圳、他們的子女教育,都成了農民工福利和城巿管理的大問題。至於醫療,更不用說了。

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國家,但農民工是否能進入領導階級行列,享受領導階級的榮耀和待遇,大家有目共睹。

農民工是「弱勢社群」

去年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對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作出一項決定,指出:「我國農民工隊伍不斷壯大,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在全國人大中也應有適當名額的代表」,「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省、直轄巿,應有農民工代表」。

農民工在全國人大中應有適當代表,要由全國人大特別決議加以規定,証明農民工原來便是弱勢社群。正像少數民族和婦女的代表名額,全國人大歷來都有特別規定一樣。原因在於要「保証」這些弱勢社群在全國人大中有適當代表名額。原來已是「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卻需要人大作出特別照顧,這不是對工人階級領導的一個諷刺麼?

毛澤東在1926年寫《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時,說中國現代工業無產階級約二百萬人,但卻是「近代中國最進步的階級,做了革命運動領導力量」。今天的中國農民工,已經近兩億人,為當年的100倍,難道不應該和其他的產業工人平起平坐,成為「中國新的生產力的代表」?

使人想起「包身工」

農民工成為二等工人,這是不爭的事實。看這些成千上萬遠離家鄉到珠三角、長三角打工的工人,一年只有一度可以藉春節回家鄉與家人團聚。今年碰上五十年一遇的大雪,滯留車站,受寒挨餓,有家歸不得。從電視熒光幕上看到一個個漠然而焦急的臉孔,不禁令人然淚下。他們平時已經缺乏退休、醫療、失業和子女教育的保障,還有不少被屢次拖欠工資。個別惡毒的老闆,還對他們屢加凌辱。這使我們聯想起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在上海帝國主義「外資」工廠受壓迫的「包身工」。今年實行的《勞動合同法》,也許能為他們帶來一定的保障,希望農民工的處境會一天天好起來。

農民工和工人的政治界定,還不算是出什麼大亂子。但在改革開放以前的歷次政治運動,由階級界定演變成的政治界定,都造成社會上眾多的慘劇。

階級界定變政治界定

階級的劃分,應該是以經濟為基礎。地主階級的劃分,是因為地主擁有大量的田地,剝削農民的勞動。資本家階級,是擁有生產工具和工廠,剝削工人的勞動。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土地改革,把地主富農的田地瓜分了,理論上應消滅了地主富農。留下來的地主富農個人,都應該是自食其力了。同樣,資本家擁有工廠的公私合營行動,基本上也把工廠公有了,資本家只收取若干利息。應該說,經濟基礎的變革,改變了中國各階級的組成。

但往後的階級界定,都變成一種政治界定。地主階級沒有土地,資產階級沒有工廠,但他們的階級烙印永遠存在。歷次政治運動的到來,每每要打擊一個個「地富反壞右」。無論是「改造」得如何的好,過去的階級界定是消滅不了的,這些人永遠都是鬥爭打擊對象。到了文化大革命,竟來個對「地富反壞右」的肉體消滅,多少「出身不好」的被殺掉了。出身不好的知識分子更是被鬥得死去活來。解放初期的定性和出身不好的人,永遠釘在被屈辱的枷鎖上,正所謂「永世不得翻身」。

以權力和金錢分層

改革開放以前,個人履歷的填表最重要一項是家庭出身。工人家庭出身自然最好,不然「貧下中農」也不錯。如果是地富和資產階級出身,當然低人一等。右派摘帽,還是「摘帽右派」。這種出身論身份,直到改革開放以後若干年,才慢慢消失。

現在的政治分層是以權力和金錢劃分。權力和官本位有密切關係,但有些退職的官員由於其人際脈絡,仍然可以發揮一定的權力作用。

自從進入巿場經濟體系以後,金錢的影響力大大上升。「有錢使得鬼推磨」,的確是這樣。許多民營企業主成為巨富,並進入世界或全國的富豪榜。他們是先進生產力的創造者,因而是「三個代表」中的第一個代表,並可以進入分享權力的位置。如果有些不正當的錢權交易,更可以發揮重要的政治影響。

行使權力應制度化

中國的巿場經濟並不完善,計劃經濟的體制仍然在起作用。於是出現眾多的審批權力,其中最突出的是審批土地,造成不少錢權交易和貪腐現象。

過去的政治界定是敵、我、友之分,打擊對象是敵人「地富反壞右」;今天的政治分層是權力和金錢,值得警惕是錢權交易。當前揭發的重大貪腐事件都與錢權交易有關。

所以,關鍵是加強制度性的權力,減弱人治的權力。增加權力使用的透明度和監督,使一些無限的權變成有限的權。

權力過份集中便會產生濫權,既使國家遭到損失,也是一切貪腐現象的温床。

把農民工劃分為工人階級的另一個分層是不對的,應該逐步消除對農民工的歧視政策,恢復他們應有的權益。

無論是過去的階級界定和今天的政治分層都值得檢討。特別在目前,首先應還農民工一個公道。

作者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