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黨”和“全民黨”

中國共產黨在194950年全國解放以後,實際上已經由“革命黨”變為“執政黨”,在全國(除台灣外)掌權執政。但是,在毛澤東領導下,執行“不斷革命”路線,堅持階級鬥爭為綱。要革地主富農的命,革民族資產階級的命,革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命,革民主黨派的命。於是土改、三反、五反,公私合營,批〈武訓傳〉,反“胡風集團”,直到席捲全國的反右運動,政治運動連續不斷。到了掀起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竟要革掉大多數的“黨內走資本主義當權派”了。

解放前,是軍事暴力革命﹔解放後,是政治暴力革命。軍事暴力革命二十多年﹔政治暴力革命竟延續近三十年。直到改革開放以後,才逐步認識到,應該和平建設,認真當起“執政黨”來了。

共產黨領導全國各級政權,就是執政黨,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但長期以來,還是口口聲聲革命。直到在“刑法”上取消所謂“反革命罪”,方算告一段落。

革命黨過渡到執政黨

到了2007年中共十七大,胡錦濤在報告中強調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中,指出“執政為民”,要“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明確了黨的執政地位。同時指出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黨執政後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明確了“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解決了長期認識模糊的“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這是中共從革命黨到執政黨過渡中的一大進步。

但是中共在執政過程中,還有一個問題並没有認真解決,這就是,中國政治究竟是黨政有所分工還是黨政不分?

鄧小平曾經批評過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問題,說是要“着手解決”。但30年過去了,黨政不分的情況並没有改變。誰都知道,各級政權都是黨的書記當第一把手,省、市、縣長等當第二把手,對外為了黨的書記有一個政權職務,於是又兼任地方人大常委會主任。

黨政不分長存

從中央到地方,一切政府大小決策,都要通過黨委特別是第一書記,黨政不分已是既定而長期存在的事實。

鄧小平批評說,一切權力都集中於黨委,黨委的權力往往集中於幾個書記,特別是集中於第一書記,什麼事都要第一書記掛帥、拍板。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

鄧小平的批評不可謂不精闢,更可說是點到要害。但是黨政不分,或可說是黨政結合吧,已經根深蒂固,形成傳統,可以說改變不了。就是鄧小平說過“今後凡屬政府範圍內的工作,都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討論決定和發布文件,不再由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發指示、作決定”,但是近年來,由黨中央和國務院聯合發出的文件還少嗎?

既然黨政結合已久,建議不再區分,不如搞一個統一的黨政結合計劃,黨政出諸一門,以便精簡機構。

吸收其他階層的先進分子

中國共產黨號稱是無產階級先鋒隊,代表工人階級的利益。但自從提出“三個代表”,即“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後,就變成一個“全民黨”了。

說中共由“革命黨”變成“執政黨”,大概没有太大的異議,但說中共由“工人黨”、“無產階級政黨”變成“全民黨”,這個稱呼就不大好聽,而且也許會受到指斥。

為什麼,因為“全民黨”這個稱呼是蘇聯共產黨上世紀五十年代的黨魁赫魯曉夫提出來的。當年赫魯曉夫被中共狠批為“修正主義者”,罵得體無完膚。中共發表過九篇評論大文章,稱為“九評”。這位仁兄在中共的心目中是個大壞蛋,因此他提倡共產黨變成“全民黨”,便千萬不可效尤。

但是自從中共吸收過若干民營企業家入黨,吸收大量的專業人士入黨,並且在黨章的第一條中,便開章明義地說向“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開門,就是承認要在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以外的社會階層,把它的“先進分子”吸收進來,如此一來,那不是全民黨又是什麼?

實質上是“全民黨”

翻開54年前的中共八大的黨章,說“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進部隊”,吸收的黨員首要是要“從事勞動,不剝削他人勞動的中國公民”。

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通過的黨章,仍然指出“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直到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才提出要“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在黨章的“黨員”一章中,加入可以吸收“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份子”。也就是說,不限於在工農階層中,也就是要把全民中的先進分子吸收入黨,這不是全民黨又是什麼?

所謂“全民黨”,就是包括全民各階層的先進分子。不像過去,對非工農階級出身的要求入黨,已經考查非常嚴格,何況是處於“其他社會階層”之內,包括當老闆的,實際上有剝削行為的企業家?

企業家雖然也有剝削,但他代表先進的生產力,因而符合“三個代表”的要求。

說共產黨向全民黨的方向轉變,已是客觀事實,不必宥於名稱,也不必真正稱之為“全民黨”。我們可以說,只是形勢的變化,階級關係的變化,國內階級鬥爭的緩和,中國共產黨適應潮流的“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實事求是”、“永不僵化”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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