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票

曾鈺成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接受《深圳衛視》訪問時指出,不少港人在內地居住和讀書,當香港有選舉時,他們雖近在咫尺卻不能回來投票;她表示特區政府會實際探討問題,讓在內地的登記選民可以投票。有報道說,政府計畫稍後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修改選舉法例,設立境外投票。

據報道,政府沒有打算改變選民資格的規定,包括不會放寬「通常在香港居住」的要求。這是合理的:眼前要研究的問題,不是如何放寬選民資格,讓本來不合資格的人可以投票,而是如何讓身在境外的合資格選民行使他們的選舉權。問題所以出現,是因為有大量合資格的香港選民在內地工作、學習或者生活。他們是依法享有在香港的選舉投票權的,只是要他們在選舉日回到香港投票,一部分的人會有實際困難。既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鼓勵港人到灣區內的各個城市創業、就業和求學是國家和特區的政策,那就應該同時有政策便利在灣區發展的港人參與香港的選舉投票。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兩地之間的正常往來嚴重受阻,「近在咫尺卻不能回來投票」的問題更見突出。許多居住在內地、往常有選舉時不辭勞苦回來投票的港人,在疫情下根本不能成行。這新增的障礙何時可以消除,可否永遠消除,現在沒有人可以肯定。這是為什麼要尋找讓他們不回來也可以投票的辦法。

根據立法會的研究資料,過去數十年,由於世界各地跨境工作或居住的人口不斷增加,容許境外投票的地方愈來愈多。至2019 年,全球共有 150 個地方容許境外投票,佔全球司法管轄區約七成。根據他們的經驗,境外投票可以採取3種方式:一是選民親身到指定的地點(例如領事館)投票,二是郵寄投票,三是委派代表投票。其中親身投票最常用,亦被認為是最可靠、最少流弊的方式。消息指特區政府正是計畫採用設立實體票站的辦法,方便境外投票。

其他地方的境外投票並非沒有爭議,香港做起來也不可能無風無浪;特別是說到要讓身處內地的港人在內地投票,反對派必然百般阻撓,這是意料中事。不過,現在要做的是為有投票權的香港選民提供便利;如果有人要阻撓,給這些選民添麻煩,他們總有一部分依然可以行使投票權,用他們的選票懲罰麻煩製造者。(完)

不容播獨

曾鈺成

九龍塘宣道小學一名教師因利用教材和教案有計劃地散播「港獨」信息,涉嫌嚴重專業失德,上月被教育局取消教師資格;同校校長及副校長亦遭教育局發譴責信,指他們監管不力;其他相關教師收書面警告。事件引起教育界以至社會大眾的關注,連日來在各種媒體上有不少討論,其中有些人提出似是而非的觀點,以圖混淆視聽,模糊問題的本質。

有人問:「『港獨』在學校裡為甚麼不可以討論?」認為不準討論「港獨」就是壓制言論自由。這些人說的「討論」,其實就是要像該名被取消資格的教師那樣,向學生宣傳、散播「港獨」,這當然不能容許。「港獨」違反《基本法》;教師不能打著「言論自由」的幌子,向學生宣揚犯法的東西。《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問題的性質更加嚴重:該法第二十條規定,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不論是否使用武力,即屬犯罪,犯的是分裂國家的嚴重罪行;任何人煽動或教唆他人實施這犯罪行為,也是犯罪。在學校裡散播「港獨」意識,就是教唆學生分裂國家。

教師不但不應向學生宣揚「港獨」,更應該把「港獨」的犯罪性質和禍害向學生說清楚。《香港國安法》第十條說,應當通過學校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國家安全教育應當包括教導學生明白反對分裂國家、反對「港獨」的道理和重要性。在這個意義上,「港獨」不但可以「討論」,而且應該「討論」;但這「討論」既不能為「港獨」作宣傳,也不能是非不分地叫學生「探討」「港獨」的「利」與「弊」;必須以提高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為目標,給學生剖析「港獨」的犯罪本質。

有些人又說,有關教師只是「政治敏感度不足」,「誤闖禁區」,因而被取消教師資格,這會令教育界「無所適從」。這是詭辯,完全站不住腳。作為教師,不應對《基本法》毫無認識,不可能不知道「港獨」是《基本法》不能容許的。該教師刻意拿《社團條例》和「香港民族黨」來做教學議題,不可能不知道「民族黨」為什麼被取締。況且正如不少教育界人士指出,這議題根本不適合小學生討論。可見該教師的作為,帶有明顯的目的,絕不是「誤闖禁區」。進一步說,教師對是與非、對與錯、合法與非法的界線,應該認識清楚,這是當教師的起碼條件。如果因為是非不分而對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無所適從」,根本沒資格當教師。(完)

自食惡果

曾鈺成

數月前我在本欄評論美國總統特朗普處理新冠肺炎疫情的表現,指他無知而自大,藐視專家意見,淡化疫情威脅,擅作錯誤主張。上星期二的總統選舉辯論中,當民主黨候選人拜登指出特朗普政府處理疫情的方式已導致20萬美國人死於疫症時,特朗普竟然還吹噓說,自己的抗疫表現「相當傑出」、「棒極了」。事實上,特朗普政府抗疫失誤,已令美國成為全球疫情最嚴重的國家。我在上述文章末段說:不尊重科學的人,必然要受科學的懲罰。特朗普對防疫態度輕蔑,甚至譏笑別人戴口罩;他終於受到科學的懲罰,自己確診患上新冠肺炎。

由於現在距離美國總統大選只有一個月,很多人都在猜測特朗普染病對選舉結果的影響。這些猜測沒有充分的依據,因為未知因素實在太多,當中包括未來幾個星期美國疫情的發展,以及特朗普本人病情的變化。以他的年齡和體重,特朗普是高危患者,病情嚴重惡化的可能性不容低估。他要取消許多競選活動自是不在話下;他能否堅持參選也是未知之數。有人認為他帶病工作會贏得選民的同情,但也有人指出他的染病令他自誇抗疫成功的大話破產。另一方面,這完全出乎意料的「十月驚奇」,也考驗拜登的政治智慧;他怎樣應對,會影響選民的取態。

對於特朗普染病,人們除了關注它對美國大選的影響外,更應從中得到清晰的啟示:新冠病毒不可輕視,防疫措施不可放鬆;香港當然也不能例外。法國政府發言人說,特朗普染病「反映病毒不會寬待任何人,包括曾經不相信病毒威脅的人」;應該說,「尤其是」不相信病毒威脅的人。因輕視新冠病毒而自己「中招」的政府首腦,除了特朗普,還有英國首相約翰遜和巴西總統博爾索納羅。他們除了自己染病,更弄得他們的國家飽受病毒肆虐。

美國科學幽默雜誌《怪誕研究錄》(Annals of Improbable Research)每年頒發若干個「搞笑諾貝爾獎」。今年他們把一個「醫學教育獎」頒給特朗普、約翰遜和博爾索納羅等9個世界領袖,「表揚」他們用新冠病毒大流行教育了全世界,明白政客比科學家和醫生對生死有更直接的影響。在頒獎儀式上,司儀說,這些領袖的共同特點,是漠視科學,應對疫情推行災難性的政策,導致他們的國家合共有超過一千八百萬人確診,超過五十萬患者死亡。(完)

超市優惠

曾鈺成

「保就業」計劃是特區政府動用最大筆公帑推行的抗疫措施,為企業提供工資保貼,以避免在疫情打擊下企業要大規模裁員。計劃對企業的保貼採取「一刀切」的方式,不會區別各行業受疫情影響的程度;所以,百佳和惠康兩大連鎖超市一樣獲得巨額的工資補貼,儘管他們的營業額在疫情中不跌反升。

政府上月中推出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對「一刀切」的補貼辦法不作檢討,但特別要求百佳和惠康在申領新一期的補貼時,須承諾向顧客提供優惠,回饋社會。政府向兩家超市提出這樣的條件,道理上說不通,實行起來也必然引起極大爭議。

首先,政府解釋,採取「一刀切」的補貼政策,是為了讓計劃的執行簡單、省時;如果要按企業受疫情影響的程度發放標準不一的津貼,就要逐一審視每個企業的經營情況,令辦理申請的過程十分冗長,不能及時為企業紓困。可是,既然採取了「一刀切」的政策,不看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那就應該一視同仁,為什麼對個別企業又要附加條件呢?

事實上,業務不受疫情影響、沒有裁員壓力的企業,並非只有百佳和惠康。他們或許是最明顯的例子,但肯定不是除了他們便沒有其他;單是大型超市便還有好幾家。政府不能單憑「印象」,便特別揪出這兩家超市來對付。再說,如果政府認為有充分的理由區別對待這兩家超市,為什麼不乾脆以這理由不批准他們參加「保就業」計劃?從公眾輿論看來,這或會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從實際的層面來看:如果兩家超市領了補貼,自願提供更多顧客優惠,可能會贏得市民讚許;但聽了政府的說法,人人都知道這兩家超市在疫情下生意滔滔,卻依然領取過億元的公幣補貼;人人都認為他們是為了領取補貼而被迫提供優惠。作為商業機構,超市提供優惠措施時,難免有商業考慮;但不論他們提供什麼優惠,很多人都會拿來仔細檢驗,大家爭相跟超市「計數」,指出政府的補貼有多大比例被超市「袋袋平安」。相對於同樣領取補貼而毋須強制提供顧客優惠的其他超市,百佳和惠康得到這樣的對待公平嗎?政府沒有規定他們應該或不應該用什麼辦法提供優惠;但當優惠辦法(例如抽獎)遭到非議時,政府便馬上劃清界線,表示沒有要求超市採取這些辦法。這是負責任的態度嗎?(完)

通識教材

曾鈺成

教育局為高中通識教育科(下稱「通識科」)教科書提供「一次過的專業諮詢服務」,由一個專業團隊審視書中內容,結果暴露出通識科教學存在的根本問題。

根據專業團隊的意見,教科書要作出若干修改。教育局指出,有關修改的目的,是「務求資料正確、建基於事實及與時並進」,「避免誇張失實或誤導的可能性」。這等於說,這些教科書先前並未符合資料正確和建基於事實等要求,且有可能誇張失實或誤導。

對於中小學的每個科目,教育局為學校提供一個「適用書目表」,學校一般都從表中選擇教科書,因為當中列出的課本,內容都經當局審閱接受,學校自然信賴當局對課本質素的把關。但是,「適用書目表」並不包括通識科。教育局承認,坊間所見的通識科「教科書」,過去從未經過教育局審核,「完全由作者自行解讀課程而撰寫」。這是由於教育局一直認為,通識科不需要甚至不應該有教科書。教育局每提及通識科的「教科書」時,都要使用引號,以表示那不是當局承認的正式教科書。

可是,很多學校實際上都採用了出版社提供的通識科教科書。最近發表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受訪的通識科教師有87%使用教科書作為主要教材。教育局昧於現實,沒有承擔為這些教科書的質素把關的責任,讓書中的錯誤長期存在。

當局發出的通識科《課程及評估指引》說,通識科研習的議題,仍處於不斷發展和轉變的過程中,因此學與教資源不應只源自教科書。這些議題各具爭議性,「學生須自行探索不同的資料,研習時才不致被少數視角所局限。」這是當局認為通識科教學不應依靠教科書的原因。但是,叫中學生在研習具爭議的議題時「自行探索不同的資料」,這要求實際嗎?合理嗎?學生得到的資料大部分來自教師;上述調查顯示,教師使用的教科書以外的教材,主要來自報刊和社交媒體,而眾所周知,這些資料來源充斥著虛假消息和偏頗意見,中學生拿來作為研習爭議問題的依據,會有甚麼後果?

通識科強調要培養學生多角度思考、獨立思考、明辨性思考的能力。但這些思考能力,必須建立在正確認知的基礎上。如果連基本事實都搞錯了,「多角度」、「獨立」、「明辨」還有甚麼意義?這是令人擔心通識科走上了歪路的原因。

老不能安

曾鈺成

本港至上周末累計有四千八百多宗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其中有接近七成是7月中「第三波」疫情爆發後受感染的。這段期間死亡個案的數字更為驚人:從今年1月底疫情開始至7月中,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人數只有單位數字;但至上周末,死亡人數已累積至94人,個半月的死亡數字等如之前5個半月的8倍多,第三波確診個案的死亡率是先前的4倍!衛生防護中心指出,這是由於這段期間受感染的個案中,長者佔了較高的比例。

統計資料顯示,本港新冠肺炎患者在60歲以下的,死亡率只有0.06%;60至69歲是0.7%;70至79歲是7.3%;80歲以上高達25.4%。即是說,70歲或以上的長者如果受感染,死亡率比60歲以下的患者要高出超過一百倍。這或許不應太令人驚訝:患有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人,不幸受新冠病毒感染,病情是較容易惡化的,而長者患有慢性病的比例自是高於年輕人。但值得關注的是第三波受感染的長者人數激增:在第一和第二波疫情中,安老院舍都守住了「零感染」的防線,但到第三波疫情爆發,多家院舍都被病毒攻陷,出現了感染群組,其中有的感染群組更多達數十人。

這一方面固然是由於病毒的傳染性加強了,但還有另一個重要因素:私營安老院舍環境擠迫、資源短缺。由於院友沒有適當隔離的空間,加上護理人手不足,防疫物資緊絀,一旦有人「中招」,院舍裏便很容易發生交叉感染,而院友多是身體機能較差,抵抗力較弱,於是院舍便成為重災區。

這現象反映了香港安老服務的嚴重落後。特區政府對安老服務承擔的水平,跟香港社會的富裕程度極不相稱。人口老化的問題在香港已討論了多年,但時至今日,資助院舍依然只佔安老院舍的小部分,資助宿位的輪候時間長達數年,每年有幾千名長者在輪候中去世。大多數基層長者所需要的安老服務,只能靠沒有政府資助、按商業原則營運的私營院舍提供。這些長者很多都是以綜援支付住院費用的,他們得到服務的水平可以想見。私營院舍時有虐老醜聞,歸根結底是資源不足所致。

新冠肺炎死亡人數中,有九成是65歲以上的長者;安老院舍院友的死亡率,較一般人高十倍以上。這和特區政府的安老政策沒有關係嗎?

三權分立、行政主導:應否?是否?是又如何,否又如何?

曾鈺成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是「三權分立」還是「行政主導」?這問題每隔一段時間便會有人拿來爭論一番;最近因為教育局局長回應傳媒有關修改教科書的提問時說了「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又引起新一輪的爭論。我也來趁熱鬧,在這裡討論三個問題:

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設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立法原意」是甚麼?要三權分立?要行政主導?

二、《基本法》有關特區政治體制的規定,是否體現了三權分立?是否保證了行政主導?

三、確認了特區的政治體制「是」或「不是」三權分立、「是」或「不是」行政主導,有甚麼實質後果?

草委會怎樣看三權分立

第一個問題,研究《基本法》的學者自可從起草委員會浩如煙海的工作文件中尋找答案。但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從《基本法》起草的歷史背景和當時的政治氣候,探討「政治體制」一章形成的指導原則。

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並非從「零」開始設計,而是以香港在英國管治下已建立的體制為基礎演變而成的。《基本法》起草於1980年代後半段;香港當時經歷了十多年的繁榮穩定,很多人——包括中國政府——相信香港成功的竅訣之一是政治體制有很多優點。這些優點,自然應該在回歸後盡量保存下來。這些優點不可能包括「三權分立」:港英年代從來沒有實行三權分立,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行政主導」卻肯定是港英政府的特色,是港英政府以至倫敦經常引以為榮的優勢。當然,司法獨立也是港人和中國政府都同意要維護的:不論是否「三權分立」,都要司法獨立。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鄧小平在1987年4月16日會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說:「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定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有了鄧小平這一錘定音,起草委員會還會以「三權分立」為設計特區政治體制的原則嗎?

可是,有些人指出,《基本法》雖然沒有明言「三權分立」,但其中對政治體制的規定已包含了三權分立的「元素」或「特色」,所以不能說香港沒有三權分立。這就要研究上面提出的第二個問題。

為甚麼要規定分權制衡

《基本法》的內容不能偏離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闡述的基本方針政策,其中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律,對立法機關負責。」這兩行文字,決定了特區的政治體制跟回歸前的主要差別:第一、特區的行政權和立法權分別屬於兩個不同的機關,不能像港英政府,行政和立法權由總督和主要官員包攬;第二、立法機關選舉產生,不能像1985年之前的立法局,議員不是官守就是委任;第三、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負責,立法機關對行政機關有監察或者「制衡」的職能。

這些差別,顯然會改變行政和立法兩權之間的關係,對「行政主導」構成問題。中國政府願意接受這些轉變,沒有堅持把港英管治「行之有效」的體制更全面地延續至回歸後,這和當時中國以至全球的政治氣候有關:在全球範圍,「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已經興起,民主成為「普世價值」,也成為港人普遍追求的政治理想。在中國,改革開放剛站穩腳步,在意識形態上處於破舊立新的探索階段,對「西方民主」雖有戒心,也覺得不妨讓「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有限度地試行。

《基本法》(草案)在1990年提交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時候,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向大會作說明報告,其中說:「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必須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既保持原政治體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漸進地逐步發展適合香港情況的民主制度。」

《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有「分權制衡」的性質,這是認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中央和特區官員都不否認的。有了分權制衡,特區政府施政便不可能像過去港英政府那樣得心應手,沒有那樣不受牽制的行政主導了,這也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經承認的。

肯定或否定有甚麼後果

如果所有人對《基本法》的規定都準確理解、不持異議,那麼有些人說「這就是三權分立」,另一些人說「這就是行政主導」,是否無關重要了?這就要看第三個問題。

有些人擔心,否定三權分立,等於否定司法獨立。對於這一點,中央官員、行政長官和律政司長都作了澄清,強調司法獨立始終受《基本法》保障。不過,「三權分立」過去不但被特區兩任首席法官奉為圭臬,而且經常有法官在判案時提及,作為須遵循的原則。其實司法界談「三權分立」,說的只限於司法機關跟行政、立法兩個機關的關係,而不觸及行政、立法之間的關係,所以和有關「三權分立」或「行政主導」的爭論無關。如果現在要司法界承認過去提「三權分立」是錯了,以後不准再提,那會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另一方面,有些人認為,堅持「三權分立」說,就是「否定行政主導」,甚至要「去中央化」。這些指控不是毫無根據:《基本法》確實賦予行政長官在「一國兩制」下獨特的憲制地位;在中央對香港政策措施的落實上,行政長官的角色不可替代。如果把行政長官歸入「三權」中的一權,並不能準確反映這憲制地位;如果行政長官是在「三權」之外,那就不能說政府是由「三權分立」組成的了。所以,承認「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有肯定行政長官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地位的含義;而堅持「三權分立」說,就有否定這憲制地位之嫌。

沒有政治考慮 倒有政治智慧

曾鈺成

6年前的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有關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規定,即「831決定」。特區政府按照「831決定」提出了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如果這方案獲得當時的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第五任行政長官在2017年就會按中央政府的定義「普選產生」;隨後的立法會選舉,即原定下星期日舉行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便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政改失敗  重大挫折

歷史沒有如果。曾經近在咫尺的「雙普選」,已變得遙不可及。立法會對普選方案進行表決之前,中央官員不斷強調,對於2017年實行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中央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結果普選目標不但沒有如期達到,而且看來已經從中央的議事日程上刪去了。

香港政制發展在最後階段出現了這樣的變故,或許有些人會感到慶幸(「如果立法會今年全面普選,後果不堪設想!」)。但頭腦清醒的人應該看到,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不獲通過,是「一國兩制」發展的重大挫折,對「一國兩制」實踐造成了消極的後果;其中一部分後果,已表現為香港過去幾年出現的「新情況」。

在中美鬥法不斷升溫的背景下,去年下半年開始,先有反修例風波,導致暴亂頻仍、社會撕裂、區議會變天;再來一個疫情大爆發,社交活動停止、生活方式轉變、經濟雙重受創;然後又有國安法實施——一連串重大變化,政府和市民都疲於應付,左支右絀,難以適應。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舉行,正好給各方面一個喘息的機會,冷靜下來,對香港當前的局面進行評估和分析,決定下一步應該怎麼走。

如期選舉  必生動亂

再說一個「如果」:如果立法會選舉如期舉行,結果會怎樣?先前許多人,包括我在內,對選舉結果作了各種不同的預測。現在想深一層,不論投票結果怎樣,一場大規模的社會動亂恐怕很難避免。其他地方的「顏色革命」,往往以選舉為導火線;而本來將要進行的這次選舉,充滿了觸發嚴重政治衝突的因素。

這次選舉,是反修例風波爆發、區議會變天之後的第一次立法會選舉;主導了非建制陣營的「抗爭派」,挾著區選大勝的氣焰,聲言要拿下立法會過半數議席,迫使政府接納他們的訴求,否則他們要癱瘓立法會、癱瘓政府。

這次選舉,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的第一次立法會選舉;國安法要防範、制止和懲治的其中一項罪行,是顛覆國家政權罪,而使用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干犯此罪。

這次選舉,會是最多參選人被取消參選資格的一次立法會選舉;在已經選舉主任審核的參選提名中,有12人被取消資格;倘若不是中止了選舉,被取消資格者肯定不止此數。

這次選舉,是最受外國特別是美國關注的一次香港立法會選舉;美國大選愈接近,特朗普、蓬佩奧一夥對中國的攻擊便愈猛烈;香港是他們攻擊中國的主要話柄之一,蓬佩奧今年6月說了:美國「非常密切注視今年9月(香港)的立法會選舉」。

選舉結果  勢被推翻

在所有這些因素影響下,立法會選舉可以正常地進行嗎?不論投票有甚麼結果,新一屆立法會可以和平地開始它的任期嗎?不論是抗爭派成功贏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抑或建制派守住了議席的多數,選舉結果都要面對被推翻的威脅。

如果抗爭派佔了多數議席,中央政府一定出手干預:中央不會容許立法會被反對力量把持,成為他們用來對抗、脅迫特區政府的政治工具,特別是當中央看到這些反對力量與外國勢力有勾結。中央會認為,一個由抗爭派佔了多數的機構,不可能履行《基本法》賦予特區的立法權,不應該成為特區的立法機關。中央有權力也有必要禁止這機構運作。

反過來,如果建制派「勝了」,保住了多數議席,選舉結果一定會在本地以至國際上受到反對力量的挑戰。本地的反對派可以舉出很多理由指摘選舉不公平,很容易鼓動他們的支持者要求推翻選舉結果;在國際上,美英等國家的政客對香港的選舉制度大都不甚了了,見到去年區選反對派大勝,這次立法會選舉在大批反對派候選人被取消資格後由建制派勝出,他們還會相信選舉是公正的嗎?所以,「不承認選舉結果」的抗議浪潮,不難在香港和國際上掀起。

暫避一年  危機未解

在兩種情況下,新產生的立法會都會引起極大爭議。雖然有了國安法這根「定海神針」,但要把香港推向「攬炒」的力量依然存在,大規模的社會動亂依然極可能發生。堅持如期進行選舉,無異於要引爆一個政治火藥庫。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押後立法會選舉的決定時,表示這決定「沒有考慮任何政治因素」。她是要說明押後選舉純粹是因為疫情,而不是出於對選舉結果的考慮;她「每天只看疫情,沒看選情」。她說的可能是實話;但這個決定,是她領導特區政府以來最具政治智慧的決定,令香港避過一場極兇險的政治危機。這危機的性質,絕不只是建制派的「選情」如何、會輸掉多少議席那麼簡單。

選舉押後一年;一年後是甚麼光景,無人可以預料。但所有人,除了攬炒派,都要利用這一年的時間好好想一想,怎樣避免明年的選舉誘發上面所說的政治危機。

長期抗疫

曾鈺成

多個研究新型冠狀病毒的機構都警告說,這種病毒將長期存在,疫情將不時在我們的社會裡重複爆發。最近在香港和其他地方更發現「二次感染」病例,證明感染了新冠肺炎的病人,康復後產生的免疫力只能維持幾個月。新冠肺炎可能像流行性感冒一樣,成為容易重複感染的流行病,只是它對健康和生命的威脅比流感厲害得多。人們把對抗新冠病毒的希望寄託在各國正加緊研發的疫苖上;有樂觀的估計說,疫苖可於今年底至明年初面世。但也有專家認為對疫苖不能過分倚賴;從「二次感染」病例可見,疫苖的防疫功效未必可以維持很長的時間。

新冠疫情出現以來的大半年裡,香港和其他許多地方制止病毒傳播的唯一辦法,就是維持社交距離,盡量減少人與人之間的緊密接觸。各地的經驗都是一樣:嚴格執行維持社交距離的措施時,疫情便可受控;措施一放鬆,疫情便爆發。但是,維持社交距離令大部分經濟活動陷於停頓,給社會帶來沉重的代價,這是任何一個地方都不可能長期抵受的。於是只能重複這樣一個循環:疫情爆發——收緊限聚令——經濟熬不住——放寬限聚令——疫情再爆發。

內地多個省市卻成功做到在疫情爆發後短時間內遏止了病毒的傳播,恢復經濟活動,靠的是大規模的病毒檢測,極速找出隱形傳播者,及早隔離和治療,截斷傳播鏈。例如今年5月,湖北省武漢市展開全民檢測,半個月內檢測了九百多萬人,篩查出300個無症狀感染者,防止了病毒擴散。同月,人口遠少於武漢的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面對疫情反覆,也展開了全民檢測,7天內檢測超過65萬人,篩查出19名無症狀感染者隔離觀察,成功遏止疫情。北京今年6月爆發第二波疫情,憑著每日檢測近50萬人,26天內回復零感染。這些經驗說明,全民檢測可以大大縮短因抗疫而要停止社交接觸和經濟活動的時間。

特區政府推出的「普及社區檢測計劃」,馬上就要開始。由於第三波疫情目前已見緩和,市民參加檢測計劃的意願或會減弱;但正如負責統籌計劃的聶德權局長說,這計劃可為日後防控疫情作預演:日後疫情出現第四、第五波時,推行全民檢測,就可以減少或縮短各種限制措施,讓社會和經濟活動盡快恢復正常。

行動起來

曾鈺成

特區政府上周五宣布,為市民提供一次新冠病毒免費檢測的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普檢計劃」)9月1日開始運作,為期7天至14天。同日,特區政府和建制團體熱烈歡迎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抵港。

普檢計劃要發揮作用,需要有相當大比例的市民參加。按專家的說法,最少要有七成人口在一段不太長的時間內接受檢測,才可以達到及早識別和隔離隱形傳播者、截斷病毒傳播鏈的目的。在國家的無償支援下,香港已具備了大規模檢測的能力;現在最關鍵的問題,是怎樣動員市民踴躍參與計劃,接受檢測。正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公布普檢計劃時說,這工作十分艱巨,因為社會環境並不正常;政府每做一件事,都有人大搞「陰謀論」,肆意抹黑,製造分化,叫市民不要相信政府。

攬抄派的反宣傳固然要駁斥,消除市民對普檢的誤解與疑慮;但更重要的,是要引起市民自願接受檢測的動機。即使公眾不相信「個人資料被送到內地」、「檢測人員不合資格」等攬抄派的謊話,自動熱衷於參加普檢計劃的人恐怕也不會很多。林鄭月娥呼籲市民「放下個人考慮,為香港盡早走出疫情而接受檢測」。可是,有「個人考慮」是人之常情;參加普檢計劃首先要在網上登記,然後要在約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接受取樣,這畢竟要花點時間,費點工夫,還有可能要冒點風險。人們免不了會問:做了對我有什麼好處?不做又對我有什麼後果?讓其他人做不可以嗎?

要市民願意「為香港盡早走出疫情而接受檢測」,就要讓大家看到,有多少人願意接受檢測,對香港能否盡早走出疫情,的確有很大分別。偏偏在這問題上,人們看到政府一直信賴的抗疫專家們意見不一;在公布普檢計劃的記者會上,官員們又語焉不詳。先前政府說過希望有五百萬人接受檢測,記者會上卻對指標避而不談,連「努力爭取」一類的話也不多說一句。這怎能叫市民覺得,不怕麻煩去接受測試是值得的呢?

如果普檢計劃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不但辜負了國家對香港的支持,而且會打擊市民對政府抗疫工作的信心,進一步損害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這正是攬抄派最希望見到的。所以,愛國愛港的團體和個人,都要行動起來,帶頭參與計劃,並積極動員所有可以動員的人去參與,讓普檢計劃取得最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