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絕野味

2020年3月16日 香港仔《從心所欲》

習近平主席上月中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在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要盡快推動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

本月2日,中國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更加凸顯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他透露中國將盡快推動出台《生物安全法》。

《生物安全法(草案)》去年10月21日已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列明,立法的「總體要求」是維護國家生物安全;「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主要任務」是保護生物資源、促進生物技術健康發展、防範生物威脅。草案規範和調整的範圍,包括防控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動植物疫情,保障實驗室生物安全,應對微生物耐藥,防範生物恐怖襲擊以及防禦生物武器威脅等。

《生物安全法》關乎重大傳染病和疫情的防控,在當前新冠疫情肆虐下,加快立法步伐自是人心所向。不過,這部法律範圍廣泛,影響深遠,內容複雜,審議過程不能倉卒。而且它不是專門為針對新冠疫情而制訂的,不應把它視為「應急」的立法。更加迫切的立法工作,是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動物防疫法》。

中國現有的《野生動物保護法》,目的是保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三有」)的陸生野生動物,而不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至於《動物防疫法》,目的是防止疫症傳播,但只針對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所以,不屬於「三有」的野生動物,例如蛇、蝙蝠、野豬等,都可以成為餐桌上的菜餚。2003年爆發的「沙士」(內地稱為「非典」和現在的新冠肺炎,都是屠殺野生動物作「野味」引起的。

鑒於現行法律未能完全禁止捕吃野生動物,人大常委會上月24日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當中包括「 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這規定如果能夠堅決持續地執行,應有效防止病毒通過野生動物傳給人類。且看疫情過後,人們會否好了傷疤忘了痛,重新放縱吃野味的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