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會辯論

2008年底,「加沙戰爭」爆發。為報復哈馬斯的火箭襲擊,以色列在12月27日開始對巴勒斯坦加沙地帶進行空襲,並在2009年1月3日派出地面部隊進攻。很多巴勒斯坦平民在炮火中遇害;戰爭持續,傷亡數字與日俱增。

在2009年1月7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我批准了一位議員提出「休會辯論」,讓議員們就以色列對加沙地帶的襲擊發表意見。

「休會辯論」的規則不同於一般的議案辯論:動議的議案是「本會現即休會」;但議案動議之後,議員辯論的並不是要不要休會,而是另一個特定的問題(例如「加沙戰爭」)。到辯論結束,付諸表決的仍是「休會」議案,議員無須就一項有實質內容的議題(例如「本會譴責以色列政府襲擊加沙地帶」)進行表決。

立法會有兩類休會辯論。第一類較常見,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提出,在會議臨結束前進行,辯論的限時較短。議員如要提出一項屬於這一類的休會辯論,須於7天前作出預告,並得到內務委員會支持。

另一類休會辯論,根據《議事規則》第16(2)條提出,在會議處理兩個事項之間進行,每位議員可以發言最多15分鐘。這類休會辯論必須獲得立法會主席批准,而主席考慮是否批准時,須判斷議員提出要辯論的問題是否重要而迫切。我在擔任主席期間,曾多次拒絕批准議員根據16(2)提出的休會辯論,因為問題沒有迫切性。

就加沙戰爭進行的休會辯論,是按16(2)提出的。提出該項休會辯論的議員,是梁國雄。

梁國雄向我發出的書面要求說,以軍行動已引起國際讉責,要求以國即時停火;聯合國安理會正不斷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對策。如果立法會表態反對以色列政府襲擊加沙,可有助加快我國政府在聯合國安理會發揮影響力,防止死傷人數進一步增加。

我批准辯論的書面裁決指出,由於全球一體化,任何地區出現的導致大量平民嚴重傷亡的戰爭所引起的人道和經濟問題,都會備受公眾關注;而目前的問題涉及正在持續進行的軍事行動,每天都有包括平民在內的大量人命傷亡。因此我認為,有關問題符合第 16(2) 條所指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梁國雄動議辯論時神色凝重,態度誠懇,語氣平和,一改慣常的輕浮作風。

他說:「大家無須同意我的意見,但大家都要本着良心在這個議會上發言。⋯⋯當發生了一件全世界政要都面對的事,而祖國政府在安理會內可以行使投票權的時候,我們的議會能說出對事件的關心,便彰顯人類可貴的和平、公義,以及對弱者的憐憫,這是我們的榮幸。」他的那次發言,可能是他在立法會裏準備最充分、態度最認真的一次。

在辯論中發言的議員,除了一位,大都譴責以色列對加沙地帶發動的襲擊。辯論結束,在進行表決前,我依慣例提醒議員,待決議題是「本會現即休會」;如果議案獲得通過,會議便立即中止,不能處理議程內餘下的事項。議員投票否決了議案,讓會議繼續進行。

有傳媒不明白休會辯論是甚麼一回事,報道說譴責以色列的議案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