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詞彙

一連數天的財委會特別會議,本應用來審議政府各部門的開支預算、討論政府提供的各項服務,卻變成了「粗口論壇」,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反感。行政長官曾蔭權出席公開活動時,嚴厲譴責議事廳裡的粗口文化。他特別提到甯漢豪在財委會特別會議上反對粗言穢語的發言,指出她是以媽媽的身份,說出了廣大市民的心聲,在議會內外得到廣泛認同。

粗鄙語言在會議廳裡泛濫的情況,確實非制止不可。我覆信給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表示已請議事規則委員會檢討有關會議秩序的條文,研究列出議會不容許的詞彙,規定在會議上不得使用。我在一個公開場合向傳媒解釋,近期會議上有關粗口問題的爭論,已令立法會形象受損;議事規則委員會應就議會禁止使用的詞彙達成共識,劃出底線,停止爭論。事實上,列出議會禁用詞彙的做法,在外國議會是頗常見的。

我這說法,被一些人解釋為要編製一部「粗口詞典」,立即惹來批評和譏笑。有人說沒需要,有人說行不通,更有人說我「反智」,把我嘲諷一番。一位退休教師朋友語重心長地告誡我說,不要把自己變成大眾笑柄。

我當然不是要編製甚麼粗口詞典;我沒有那麼博學,也未至那麼反智。我沒能力也沒興趣去界定哪些話是粗口;我要做的,正是要不讓立法會在這問題上糾纏不休。

2009年4月初,立法會恢復撥款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梁國雄發言時,又再提到他和曾蔭權、唐英年關於粗口的爭論。他在發言結束時說:「這場鬥爭是不會完結的。如果唐英年和曾蔭權拿不出理據,證明(「仆街」)這兩字是粗口,那麼他們會不會收回他們說的話(指兩字是粗言穢語),便可見這個政府有沒有誠信了。⋯⋯各位,『仆街』這兩個字肯定不是粗口, 是你們扭曲了。」

我接着說:「梁國雄議員在發言的最後部分提及的兩個字,在過去個多星期曾經在議會內外引起很大的爭議,所以我要在這裏作一個裁決。」

「我明白,對於剛才梁國雄議員提及的字眼被指為粗口或粗言穢語,梁國雄議員和本會其他一些議員有很強烈的反應。但我要指出,議會的語言不能只以是不是粗口作為一條界線。同時我認為,我們不能讓議會的時間花在有關某些字眼是不是粗口的冗長辯論上。我很留意在過去個多星期,議會內外各方面對於這些引起爭議的字眼的反應。考慮到各方面的反應,我裁定剛才梁國雄議員所提的兩個字是不適宜在這議會上使用的。」

「儘管在過去,在某些會議上,有議員用過這字眼而沒有被制止,但我現在作出這裁決後,在這議會裡便不應再使用這字眼。」

我沒有裁定那二字詞是粗口。社民連三人覺得他們沒有「輸」給唐英年,他們沒有反對我的裁決。那二字詞自此沒有再在會議廳裡聽到:三人起初還玩弄諧音,例如用普通話說「不該」或者說英文 poor guy,但不久見無人理會,也就不再說了。

那二字詞列入了秘書處編纂的「冒犯性及侮辱性或不適宜在議會使用的言詞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