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配額

曾鈺成

藉修例引發的政治風暴,提醒人們香港社會存在深層次的問題,其中居住難是社會不公平的集中表現,廣大市民怨氣的主要根源:私人樓宇價格昂貴,超出了一般家庭的負擔能力;公營房屋供應短缺,大量低收入家庭居住環境惡劣,無法得到改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預告,她在下月發表的施政報告會提出一些「大膽措施」;人們期待政府的大膽措施首先針對房屋問題,可以有效改善市民的居住條件。

民建聯近日向當局提出了一項大膽措施: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擁有的未發展土地,用來興建公共房屋。正如任何闢地建屋的方案一樣,這建議不可能沒有爭議,在社會上既有不少人支持,也遭到另一些人的反對。政府固然不應一遇到反對便退縮,但也不能不正視反對者提出的問題,給予正確處理,以免在嘗試解決一個矛盾的時候,製造了更多的矛盾。

對於強制收回私人土地、加快興建公共房屋,一種反對的意見把矛頭指向每天150名持單程證從內地來港居住的人士。反對者認為,這些新來港人士佔用了香港的公共資源,包括房屋。由於他們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家屬,來港後便可住進公屋;於是公共屋邨成為「新移民邨」,本地居民不是真正的受惠者。

這種把新來港人士看成純粹是社會負擔的論調,特區政府和不少社會人士都曾經反駁過,指出那是忽視了新來港人士對社會的積極貢獻,誇大了他們與本地居民的利益矛盾。不過,有關解釋與說明,並未能消除很多香港市民對單程證配額的負面印象和抗拒情緒。

從實事求是出發,這項實行了多年的人口政策,也不是沒有檢討的空間。任何地方接受外來人口的政策,都要跟社會的承受能力相適應。許多發達國家審批以家庭團聚為理由的移民申請時,都會考慮有關家庭的經濟能力以至住屋需要。香港地少人多,土地房屋供應緊絀是尖銳的社會矛盾,不能不考慮持續增加外來人口給社會帶來的壓力。適當減少內地來港定居配額,以及把申請來港人士的經濟能力和住屋需要列為審批條件,是合理的做法,特區政府應向內地提出磋商。

2019年9月16日 香港仔《從心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