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點期望

曾鈺成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發表她的首份《施政報告》,憑著特區政府豐厚的財政資源,提出了多項促進經濟發展和改善公共服務的新措施,包括:降低企業利得稅、扶助創意產業、推出「港人首置上車盤」、增加對罕見病患者的資助、興建新公眾街市、推出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及免入息審查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以及增加醫療、教育、體育和藝術發展的資源等等。這些措施,社會各階層普遍表示歡迎。

過兩天,林鄭月娥便要發表她的第二份《施政報告》。人們當然希望在今年的報告裏看到政府怎樣繼續努解決經濟和民生問題;但是,大家也明白政府不可能每年都像去年那樣,推出大量需要增撥資源的新措施。對於今年的《施政報告》,我在這裏提出三點期望。

第一,去年提出的項目,有些內容比較籠統,或者只提出了目標,未有落實的措施。例如,去年的報告表示要積極全面掌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機遇,「爭取為港人在大灣區學習、就業、創業、營商、生活以至養老提供更多便利」,並為落實這目標在政府裏設立了組織架構;一年過去,這方面的工作有甚麼進展?同樣,有些去年提出的本地政策如增加過渡性住屋供應、促進殘疾人士就業、支援少數族裔、為青年人提供更多公共參與機會等,措施是否足夠,是否有效?對於這些問題,今年的報告應有進一步的交代。

第二,對於有些在社會上有爭議的問題,去年《施政報告》提出了政府的政策方向之後,爭議未有平息。例如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和輸入外勞政策,再爭論下去,勞資雙方大概也不可能取得共識;又如採用各種辦法開發土地,都會遭到來自不同方面的反對。政府不能任由社會對這些問題爭論不休;今年的《施政報告》應該一鎚定音。

第三,對去年《施政報告》的一項突出的批評,是指它迴避了23條立法和重啟政改這兩個「敏感」的政治議題。林鄭月娥的解釋,是政府要首先做好經濟和民生工作,為解決有爭議的政治問題創造有利的社會環境。她不能只把這說法每年重複一遍吧?最少對怎樣「創造有利的社會環境」應有更具體的說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