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條件

曾鈺成

《香港願景》研究計劃日前發表的《一國兩制實踐》報告提出了一項建議:同步進行《基本法》23條立法和實現普選的公眾諮詢。報告認為,這兩項政治工程有密切的聯繫,兩者都涉及國家安全和個人權利的矛盾和平衡;而且社會對兩者先後次序的意見有很大分歧,若不同步處理,孰先孰後的爭論可以沒完沒了,令兩項工程都無法開步。

同步進行公眾諮詢,不等於綑綁立法,同時啟動兩項工程的立法程序。事實上,兩項工程的立法程序根本不同:23條立法是本地立法,由特區政府提出條例草案,獲得立法會議員過半數支持便可通過;政改方案則需要行政長官同意、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這兩個程序是不可能同步進行的。報告的建議,是讓公眾對兩個問題一起展開討論,爭取在具體方案或法律條文的正式諮詢開始前,社會各界能就23條立法和政改的原則達成若干基本共識。

回想三十多年前,起草《基本法》的時候,一國兩制還是一個史無前例的構想,港人大多對香港回歸後的前景充滿疑慮,對維持原有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缺乏信心,對政制發展的步伐更是意見分歧、爭論激烈。在《基本法》的起草過程中,來自不同背景、代表不同政治主張的180人組成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諮委會」),發揮了推動公眾辯論、凝聚社會共識的作用,對《基本法》最後定稿的形成並獲得各方接受,起了很大的幫助。

今天,對於23條立法和政改,香港社會同樣是意見分歧,充滿疑慮。但是,跟起草《基本法》的年代比較,一國兩制已經有了21年的實踐經驗,香港和內地已經建立了密切的聯係,港人和中央政府之間已經有更深入的相互了解。只要中央政府和香港市民像三十多年前一樣,懷著要使一國兩制成功的決心,承認包容共濟、求同存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化解現存的矛盾,解決眼前的問題,不會比當年困難。何不參考諮委會的組成辦法和運作模式,成立一個大規模的有廣泛代表性的委員會,帶動社會展開原則性的討論,為啟動兩項政治工程創造有利條件?(完)